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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政办发〔2006〕54号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05年度全县乡村康庄工程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乡(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和《庆元县乡村康庄工程实施意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开拓进取,稳步推进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全县农村公路交通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根据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2005年度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按照《庆元县乡村康庄工程检查考评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庆康办〔20049号文件)要求,现将2005年度全县乡村康庄工程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黄田镇、龙溪乡、举水乡、五大堡乡、隆宫乡、荷地镇、左溪镇、竹口镇、四山乡、贤良镇、淤上乡、江根乡、岭头乡、张村乡、屏都镇、官塘乡、安南乡。

二、良好单位:松源镇、百山祖乡、合湖乡。

希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抢抓机遇,合力攻坚,继续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交通  考核  通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6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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