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乡镇、部门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在松源镇、竹口镇、黄田镇、屏都镇、隆宫乡、安南乡等6个乡镇,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经贸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5个部门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站。
建立乡镇、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既是新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各建站乡(镇)、部门要从建设“平安庆元”、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站的机构、人员、职责、办公地点,并将组建情况于2006年12月5日前书面报送县府办、县安委办。
联系电话:6221924(县安委办)
附件:1、庆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站专(兼)职人员名单
2、庆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站工作职责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庆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站专(兼)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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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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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松源镇 |
李邦善
叶小平
周承松
姚德洪 |
站 长
监管员
监管员
监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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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竹口镇 |
吴孚郎
周松根
许健泉 |
站 长
监管员
监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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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田镇 |
鲍可文
林桂峰
李宜祥 |
站 长
监管员
监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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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屏都镇 |
叶新荣
周先林
吴高林 |
站 长
监管员
监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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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隆宫乡 |
吴乾岳
林 飞
李兆根 |
站 长
监管员
监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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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南乡 |
范世珍
胡恒浪
李先栋 |
站 长
监管员
监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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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交通局 |
郑胜光
毛传宝
鲍乐鸣 |
站 长
监管员
监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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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利局 |
胡小灵
叶学斌
周 健 |
站 长
监管员
监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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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育局 |
夏富财
吴临水
吴益庆
陈青丽 |
站 长
监管员
监管员
监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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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贸局 |
吴雪英
柳卢飞
吴菲华 |
站 长
监管员
监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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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业园区管委会 |
施必钊
姚善武
胡于佳 |
站 长
监管员
监管员 |
附件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站工作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站由所在乡镇、部门统一领导,接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协调指导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检查、教育、整改、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3、负责所在乡镇、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4、负责所在乡镇、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收集有关资料,了解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及时纠正或督促整改;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5、配合县安监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配合县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违纪、违法案件。
6、受理安全生产事故、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的举报、控告案件,根据初步调查核实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管辖权限范围及时上报移交办理。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事发现场,收集易灭失痕迹物证;及时组织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指导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
9、指导所辖属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有关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危险源登记、教育培训、责任书、安全检查记录等有关安全台帐档案。
10、负责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安全工作报表。
11、做好案件材料和企事业单位涉密材料的保密工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