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县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07〕70号)精神,切实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决定成立庆元县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 刚
副组长:范修亮(县府办)
柳昌发(县建设局)
成 员:周祥松(县发改局) 吴邦武(县建设局)
吴雪英(县经贸局) 杨小芬(县财政局)
饶智敏(县审计局) 吴炎华(县科技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吴邦武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一月十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