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庆元县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庆元县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根据有关文件及职能分工,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分管国土副县长
召 集 人:具体项目主管副县长
副召集人:
县府办具体项目主管副主任
具体项目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
县国土资源局
涉及土地征收乡镇
县监察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建设局
县林业局
县环保局
县信访局
其他有关部门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项目主管单位,办公室主任由具体项目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经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分析研究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总体情况;协调推进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土地征收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编写会议纪要;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及时上报具体项目土地征收进度;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具体项目主管单位: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协调处理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已征土地地面附着物的处理;配合拟定土地征收方案;参加土地征收村集体群众会议,配合乡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好与联席会议成员、业主的沟通协调;指导业主上报土地征收中应提供的材料、报件。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做好安排项目用地计划、调查被征收土地的现状、核实权属;会同项目主管单位、被征地乡镇制定征地方案;做好被征收土地面积的丈量;组织用地报批、供应等事宜;参加土地征收村集体群众会议,配合乡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配合项目主管单位做好已征收土地地面附着物的处理;及时向联席会议汇报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对发现的违规用地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涉及土地征收乡镇:负责配合国土部门对拟征收土权属现状的调查、拟定被征地方案;组织召开群众土地征收会议,做好土地征收工作;配合做好征收土地面积丈量工作;配合项目主管单位做好已征收土地地面附着物的处理;及时向联席会议汇报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县监察局:负责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相关事宜进行督办和监察;受理项目土地征收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并依法查处。
县发改局:负责落实项目立项审批等事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土地征收过程中的社会治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土地征收经费;
县建设局:负责协调落实重点项目在城市规划、施工许可等方面的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依法审核或办理重大项目的林地征用、占用等有关手续。
县环保局:负责协调落实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事宜,并对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县信访局:负责做好被土地征收过程中来信来访的处理;
相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与土地征收有关系的干部思想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一般由召集人主持召开,也可由总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时间和内容视具体项目土地征收情况确定。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需形成会议纪要的,经要应经与会单位会签、召集人审签后印发执行。联席会议不再刻制印章,不以联席会议或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对外行文。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全县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任务,及时协调处理重点项目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全县重点项目的顺利建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庆元县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庆元县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根据有关文件及职能分工,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分管国土副县长
召 集 人:具体项目主管副县长
副召集人:
县府办具体项目主管副主任
具体项目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
县国土资源局
涉及土地征收乡镇
县监察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公安局
县财政局
县建设局
县林业局
县环保局
县信访局
其他有关部门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项目主管单位,办公室主任由具体项目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经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接替。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分析研究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总体情况;协调推进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土地征收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编写会议纪要;督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负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工作;及时上报具体项目土地征收进度;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具体项目主管单位: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协调处理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已征土地地面附着物的处理;配合拟定土地征收方案;参加土地征收村集体群众会议,配合乡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好与联席会议成员、业主的沟通协调;指导业主上报土地征收中应提供的材料、报件。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做好安排项目用地计划、调查被征收土地的现状、核实权属;会同项目主管单位、被征地乡镇制定征地方案;做好被征收土地面积的丈量;组织用地报批、供应等事宜;参加土地征收村集体群众会议,配合乡镇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配合项目主管单位做好已征收土地地面附着物的处理;及时向联席会议汇报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对发现的违规用地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涉及土地征收乡镇:负责配合国土部门对拟征收土权属现状的调查、拟定被征地方案;组织召开群众土地征收会议,做好土地征收工作;配合做好征收土地面积丈量工作;配合项目主管单位做好已征收土地地面附着物的处理;及时向联席会议汇报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县监察局:负责对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相关事宜进行督办和监察;受理项目土地征收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并依法查处。
县发改局:负责落实项目立项审批等事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土地征收过程中的社会治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土地征收经费;
县建设局:负责协调落实重点项目在城市规划、施工许可等方面的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依法审核或办理重大项目的林地征用、占用等有关手续。
县环保局:负责协调落实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事宜,并对违规建设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县信访局:负责做好被土地征收过程中来信来访的处理;
相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与土地征收有关系的干部思想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一般由召集人主持召开,也可由总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时间和内容视具体项目土地征收情况确定。
(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需形成会议纪要的,经要应经与会单位会签、召集人审签后印发执行。联席会议不再刻制印章,不以联席会议或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对外行文。
(三)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积极研究全县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任务,及时协调处理重点项目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全县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