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 吴应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
吴应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政府研究决定:
吴应维同志任主任科员;
沙云媚同志任主任科员;
郑祖贻同志任主任科员;
姚小菊同志任主任科员;
张志雄同志任主任科员;
叶琴香同志任主任科员;
陈美秀同志任主任科员;
叶永姿同志任主任科员;
李素梅同志任主任科员;
季良培同志任主任科员;
吴德观同志任主任科员。
二○○六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