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05年度农产品营销大户的通报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05年度农产品营销大户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我县农产品营销大户充分利用各种营销手段,拓展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对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经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县政府决定通报表彰以下农产品营销大户:
锥栗营销大户 胡开美
高山蔬菜营销大户 胡顺民
茶叶营销大户 孟文化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农业 农产品 营销 表彰 通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