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研究决定: 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风景旅游局局长兼任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百山祖管理处副处长。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2月3日印发
县政府研究决定:
县林业局、县环境保护局、县风景旅游局局长兼任浙江凤阳山——百山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百山祖管理处副处长。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