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宗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政府研究决定:
吴宗岳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洪宝如同志任县卫生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余兆云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免去吴泽民同志的县政府驻杭州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孔建平同志的县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夏方同志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