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 沈亦平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
沈亦平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根据2006年2月20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沈亦平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免去刘彬兴同志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