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周荣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庆元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周荣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政府研究决定:
吴周荣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夏登荣同志的县公安局副政委职务;
免去李小荣同志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