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 李继仁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
李继仁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根据2006年6月9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李继仁同志任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陈志斌同志的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