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秋标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政府决定:
吴秋标任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周启美任县公安局督察长(兼);
吴亨卿为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邦武任县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林高平的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兰元福的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