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
关于曾志强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根据2006年11月20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曾志强任县监察局局长;
陈锦平任县林业局局长;
王庆荣任县卫生局局长;
吴宗岳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叶丽娅的县监察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 彪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锦平的县卫生局局长职务。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