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培荣免职的
通 知
县政府决定:
免去杨培荣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