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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政干〔2007〕3号







    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阎昌远等任职的

       

 

根据2007年4月4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阎昌远任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毛时薛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美芝任县经济贸易局局长;

范寿仁任县教育局局长;

余世郁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沈亦平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继仁任县公安局局长;

曾志强任县监察局局长;

吴庆洪任县民政局局长;

杨力民任县司法局局长;

刘义平任县财政局局长;

郑杰民任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

柳昌发任县建设局局长;

  中任县交通局局长;

吴存灿任县农业局局长;

陈锦平任县林业局局长;

蔡剑佑任县水利局局长;

江旭奎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局长;

王庆荣任县卫生局局长;

练正娟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林生任县审计局局长;

吴宗岳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光兴任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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