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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医委召开会议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2008-03-25


    2008年3月24日,县农医委在县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研究我县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修改意见。与会人员就人均筹资标准、补偿方案和医疗费用报销补充规定等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并达成共识。县政府副县长、县农医委副主任张明参加会议并作出两点指示:

一、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再认识。张明副县长指出,自2005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在县农医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逐渐步入了规范化、合理化轨道。在今后工作中,农医委各成员要本着“安民、惠民、便民”的原则,继续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要善于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促进我县新农医工作合理、健康、科学发展。

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再研究。一是农医委要勤调研、多思考,多方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新修改的方案实施后要及时下基层开展调研,了解方案执行情况,同时要高度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要善于解民疑、释民惑。二是卫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管理,在“便民、规范”上多下功夫,要尽快推行“一卡制”等便民措施,探索创新跨县(市)联网实时报结办法,最大程度方便于民。要及时公布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将宣传的范围和触角向基层延伸,真正让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政策信息。三是两家县级医院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与患者的沟通联系,争取工作主动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四是定点乡镇卫生院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基层的执行者,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为让参合农民享受到最方便快捷的服务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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