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海外非贸易投资?
答:1、所需材料: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方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二者可合并编写);合同或协议、境外投资合作方背景及其资信材料(独资可免);
中方单位近二年进出口情况及拟在境外生产主要产品的出口情况;
中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份制企业董事会决议;
中方单位上年度财务报告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境外项目主要负责人简介。另须有企业申请报告、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由企业先向外管部门办理。(外管咨询电话:87078911——6512)
2、申报流程:
除热点国家(美国、日本、新加坡、朝鲜、巴基斯坦、以色列、伊拉克)外,均由省、市自行审批。
流程:企业——区、县(市)外经贸局——市外经贸局——省外经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