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下列车辆免征车船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辆;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辆; (3)各种消防车、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护车、垃圾车等特种车辆; (4)经税务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