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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6000000/2020-3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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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庆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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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0-03-19
庆元县大搬快聚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的规定,经对同心三期保障性住房的成本调查,通过召开座谈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报经县政府批准,制定同心三期保障性住房价格。现就同心三期保障性住房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心三期保障性住房价格。同心三期保障性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基准价为3350元/平方米。
二、单套住房价格由县大搬快聚办确定。县大搬快聚办应当以以上基准价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幢(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三、执行时间。本通知自同心三期保障性住房开始销售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