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0月份工作总结和11月份工作计划
索引号:096838480/2021-23677     发布机构:县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1-01-14 10:24:47点击数:

一、办公室

(一)10月工作总结

1.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组织开展青岛、新疆(喀什)地区、境外等高风险地区人员管控排查,做好1名干部家属境外入境后续管控工作并建立“一人一档”。做好机关干部日常排班和防疫物资采购发放工作,切实做好机关内部防控工作。

2.积极推进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目标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将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任务分解到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局办牵头的市局考核7项和县委县政府考核29项细则都分解到个人;拟定了县局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已完成了征求意见,提交了党组会讨论,下一步再修订后将正式发文。

(二)11月工作计划

1.围绕考核目标统筹推进考核工作。认真对照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考核目标任务,突出薄弱环节,根据职责进行任务分解,将目标考核任务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

2.围绕中心工作推进各项牵头工作。出台《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创建省示范文明县城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牵头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国卫巩固等各项牵头工作任务。

3.统筹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好警示教育、家访谈心、文化建设、主题党日等专项活动;根据组织部安排,做好下半年职务职级晋升工作。继续做好平安、保密、政务信息、办文办会、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办文办会、公务接待档案等机关日常保障工作。

二、法规科

(一)10月工作总结

1.落实浙江攀首文具有限公司、浙江佳美竹木有限公司“守法诚信企业”参加评选打分相关工作;

2.报送一年来全局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情况(其中有一个案件),报送两个法治政府方面创新项目(就是小作坊智慧监管、餐饮食品红黑榜)资料、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文件、行政裁决事项梳理材料、证明事项清理材料。

3.落实临近到期(11月底到期)执法证件换证申请工作。

(一)11月工作总结

组织落实第二次“学法考法”活动,加强与市局、县司法局对接沟通,做好法治政府相关工作。

三、审批科

(一)10月工作总结

1.登记业务办理情况。行政审批服务科10月份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738件。包括名称登记类236项、企业登记74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1项、个体工商户登记210家、食品经营许可证24家、食品生产许可证1证、药品经营许可1家、协助股权冻结28笔、档案查询40项、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考核84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37项、条码注册(续展)2个。

2.许可事项变动情况。一是自10月28日起暂停实施“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企业)筹建”和“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筹建”两个行政许可事项;二是根据省局文件要求,10月28日起启用2.0版食品经营许可系统。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跟踪前期已报名的职业技能培训人员情况,落实小微企业人才培训、考核、取证、补贴发放等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全年150培训人次要求;

2.11月中旬完成小微企业“成长之星”的推荐和材料整理上报工作;

3.根据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研究上报意见建议。

4.持续推进登记事项网办,确保我局审批事项全年网办率超80%;

5. 11月10日之前确保我局所有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已上线登记事项的主动评价率达20%;

6.积极引导新设个体工商户、企业、农专社注册“浙里办”法人用户,确保11月30日前法人用户开通率达60%以上。

四、食品科

(一)10月工作总结

1.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重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进口冷冻食品“物防”工作,10月份累安排200批次食品及从业人员风险检测,完成赋码考核任务1000张。

2.开展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系统推动餐饮经营单位落实节约风尚。累计检查走访餐饮单位500余家,张贴宣传提示2000余份。指导各餐饮单位落实“三有三不四规范”,引导餐饮单位通过改进服务方式、合理设计餐量、科学设置价格、开展“光盘”奖励等方式,减少食物浪费。

3.完成5S现场管理创建验收。目前有5家小作坊、小微企业完成创建,实施5S现场管理。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加快推进网上“阳光厨房”,确保在15日前完成预定目标,争取排名尽量靠前。

2.完成本年度农村家宴转型提升任务,加快指导成立乡厨协会,规范土厨师管理。健全农村家宴经营管理公司制度,争取早日开展运营。

五、市规科

(一)10月工作总结

1.完成菇城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考核验收工作。10月份对照“五化”和放心市场创建标准逐项开展点位提升和自查整改工作。每天专人跟踪改造进度,于10月26日迎接考核组验收,同时完成材料上报、台账制作、系统录入等各项工作。

2.完成商标质押和专利质押工作。多方寻找质押目标,双向对接商标、专利质押事宜,积极推进企业与银行借贷意向的达成。经努力,已完成1000万商标质押任务,目前已商定2200万元的专利质押意向,预计11月中旬能完成合同签订和备案事宜。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市场方面。做好市场创建“回头看”工作,做好竹口镇农贸市场的二星级文明市场复评迎检工作。

2.商标、知识产权方面。完成商标、专利质押的后续备案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质押任务。跟进证明商标的申报进度和品牌指导站的对接。

六、质量科

(一)10月工作总结

1.完成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励线上公示及资金拨付工作。完成2021年本科室部分预算报送工作。

2. 及时转发市局质量强县考核正式文件,部置督查各成员单位和局内相关科室的指标完成进度。

3.继续开展对标达标指导工作,11.2---到企业现场指导注册梦天等8家对标企业, 下步依托市标院技术支撑完成15, 计划 超3家, 加0.2分。

(二)11月重点工作计划

1.召开质量强县工作推进会。

2.督促协会和行业主管农业农村局尽快完善提交<黄果制作规程>专家审评会材料

3.继续和市标院进行对接,按照考核文件最新下达的12个对标方案的要求,继续开展对标达标指导工作,计划超3家, 加0.2分。

七、药械科

(一)10月工作总结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发挥药店哨点作用。9月后指导药品经营企业使用新版全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并选取10家流量大、有代表性的药品经营企业日报常态化监管数据;不定期对5家非医保药店进行督查“守小门”亮码+测体温工作。

2.强化药械化日常监管, 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药械化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监管;积极开展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疫苗专项、血液制品和麻精类特药专项、美容美发、医疗美容、互联网药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疫情相关医疗器械、医疗器械清网、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10项专项行动。

3.积极开展化妆品宣传周活动和“两法一例”宣贯。多举措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利用夜学,到店宣传、参与答题等途径,让监管人员、企业、群众都了解学习新法。

(二)11月工作计划

1.继续有序推进“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建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送药上山便民服务点”知晓率。

2.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3.对浙江方格药业有限公司2020年底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庆元艾莱曼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变更开展指导及服务工作。

八、特设科

(一)10月工作总结

1.特种设备执法检查情况。10月份共出动安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7家(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督促落实整改问题隐患11项。

2.特种设备业务办理情况。10月份科室办理施工告知手续12台(套),注销1起,停用业务1起,督促办理使用登记15台(套)。督促提醒12人次及时复审证件,以免证件过期失效。

3.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情况。10月份完成特种设备定期检验53台,安装验收检验23台,指导并督促企业完成11月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77台。1-10月网上定检申报率达100%,定检率达100%,严重隐患整改率100%,有力保障了特种设备本质安全。

4.“三无”叉车整治方面。10月份完成7台叉车注册登记上牌。服务企业办理叉车首次检验“网上申请”1台。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维护和推进特种设备动态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检工作,实现“应检必检、应检尽检”,确保目标网上申报率100%。

2.继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紧扣“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服务帮扶。做好施工告知、报废、注销登记等日常业务办理以及技术指导工作。

九、消保科

(一)10月工作总结

1.开展投诉举报和应急联动处理工作。10月份通过电话、来信、来访、12345平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等方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件,举报184件,信访件22件,处理应急联动件5件,办理率为100%,结案率为100%。

2.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优化银河湾放心消费商圈宣传氛围,优化设计标识标牌,把放心消费标识元素与商圈文化相融合,督促张贴各类宣传标识、宣传牌 。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缙云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交叉检查。

(二)11月工作计划

1.处理通过电话、来信、来访、12345平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等方式的投诉举报件,处理应急联动件。

2.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3.做好2020年庆元县餐饮明码标价示范创建验收工作.

4.做好10月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交叉检查交流汇报等相关工作。

十、消保委

(一)10月工作总结

1.协助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协助消保科做好投诉工作,登记普通投诉件6起,电商直通车投诉1起,实现浙江消费维权网线上投诉处置率110%,完成第三季度投诉分析报告。

2.强化信息报送工作。10月向浙江消费维权网报送并录用信息8条,全年累计录用31条,在《2020年第三期全省消保委系统信息工作情况通报》中庆元县消保委排名前五,在全省窗口质量排名中获得加分。

3.协助做好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协助开展放心消费单位抽查工作,共抽查21家,抽查过程中根据创建标准逐一核实,提升创建质量。10月发布放心消费创建情况第二期通报,列明各所存在问题和相应对策。指导各所张贴个性化承诺牌和相关宣传标语。

(二)11月工作计划

1.组织召开放心消费验收前冲刺会议,对基层人员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培训,迎接11月放心消费的验收工作。

2.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实现浙江消费维权网线上投诉处置率110%,电商直通车平台应用率100%,协助做好投诉工作。

3.组织消费义工团队,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对2020年申报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进行消费体验.

十一、综合行政执法队

(一)10月工作总结

1.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做好年度有关工作;

2.开展10月执法推进月工作,集中力量落实《执法推进月工作方案》,所队联动,共查办药械案件11起(药品案件3起, 器械案件8起);竞争线案件48起(吊销案件31起,无证经营烟草案件8起,无照经营案件 4起,广告案2起,其他案件3起),食品案件10起,其中涉刑案件5起,目前正在调查取证过程中。

3.办结案件11起,罚没款7.69万,在办案件63起。

(二)11月工作计划

1.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好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继续深化工作台账,收集各科室所队资料,把攻坚年工作汇编成册,以备检查。

2.加快违法案件查办进度。在有限的时间内加快案件查办进度,加快案件系统录入,力争在11月20日之前全部办结并及时录入。

3.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对接市局各执法处室,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完成各类报表、专项行动总结、工作总结上报情况。

十二、检测中心

(一)10月工作总结

1.开展检测工作及助企减负。10月份完成食品农产品等抽检任务16批次,速检测21批次,采样涵盖集贸市场、商超等不同区域,结合中秋国庆期间高消费食品和季节性食用农产品,对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等强化检测,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2.扩项工作顺利开展。检测中心为提高自身检验水平,在本年度内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的351项新方法的扩项工作,目前已完成所有新方法开发工作。10月23日收到省局回复,专家现场评审组将于11月13日至15日来现场开展资质认定工作。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按计划完成拟定扩项参数的新方法开发工作。完成所有项目的开发工作及典型性报告和新方法开发报告,查漏补缺,迎接专家组的现场认证,确保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工作。

2.做好内审工作。着力验证中心新修订体系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进一步推动中心扩项及取证工作顺利开展。对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针目标等方面,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及中心内部质量体系文件执行。

十三、计量所

(一)10月工作总结

1.“浙里检”平台推广及订单完成情况:及时受理“浙里检”订单并完成相关的检定、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完成订单数97个。

2.e-CQS强检系统强检率:持续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信息系统的运作,及时完成检定预约受理、检定受理、检定结果登记等工作,将强检率一直保持在100%。

3.实验室开放涉企减负指标:实验室开放63批次,“五减”行动减免各类费用8.9万元,减负清费完成18.8万元。

(二)11月工作计划

1.及时完成燃油加油机、衡器、天平、血压计、压力表、混凝土配料秤等计量器具日常检定工作。

2.及时完成检定预约受理、检定、检定结果登记等工作,确保强检率持续保持在100%;

3.加强计量所检定能力建设。继续完善无创血压计计量标准器考核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11月下旬完成该计量检定项目标准器考核申请的提交。

十四、个私经济发展中心

(一)10月工作总结

1.守好市场小门。不定时开展检查,加强市场内经营单位人员管控,要求经营户佩戴口罩上岗,加强体温测量;落实每日消杀,落实好“一码一测一口罩”工作。

2.强化规范经营。平时检查与重大节日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重大活动提前检查相结合,每季度开展“市场脏乱整治月”活动,持续整治农贸市场出摊占道、车辆乱停乱放、乱堆乱放等,保持市场内外环境整洁卫生,规范商家经营户的经营行为。

(二)11月工作计划

1.做好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守好市场小门,不定时开展检查,加强市场内经营单位人员管控,要求经营户佩戴口罩上岗,加强体温测量;落实每日消杀,落实好“一码一测一口罩”工作。

2.全力以赴做好“两直”兑付收尾纠错工作。在11月份完成该项纠错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成对宜补对象的查漏补缺工作,继续做好政策答疑,

十五、濛洲所

(一)10月工作总结

1.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权威。结合10月“执法推进月”专项行动,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违法、商标侵权、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其中,药品线案件任务为4个,已完成4个(包含前期完成1个);竞争执法线案件任务为17个,已立案15个;移送器械大案线索1个。

2.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全面完成2020年双随机抽查任务,积极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监督检查,10月份共实施检查127户次;推进市场主体清吊工作,对辖区内符合清吊的14家企业、12家农专社进行现场核查。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扎实做好秋冬疫情防控工作,抓住重点环节,守好关键“小门”。

2.加强食药安全监管,重点开展餐饮“红黑榜”评比、化妆品“百千万”提升工作,继续开展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口腔诊所等各种专项检查。

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

十六、松源所

(一)10月工作总结

1.深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行动,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三有三不四规范”,并签订承诺书,在店堂醒目位置粘贴宣传材料,营造全民参与、节约用餐的氛围。

2.完成各项交叉检查:10月21日,温州局对辖区内特种设备开展交叉检查,特种设备监管获得认可。10月12日,松阳局对辖区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交叉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在检查中未有重大问题;

3.为迎接省政府教育督查,根据食品科要求,积极联合教育局对辖区校园食堂开展检查,并对校园周边食杂和餐饮店开展检查,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二)11月工作计划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日常巡查,确保秋冬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2.开展“平安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加强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整治,“亮剑2020”食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

3.开展省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加强对城区内10桌以上的饭店餐馆监管,营造好舆论氛围。

十七、屏都所

(一)10月工作总结

1.推进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强化安全责任,本月共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家。

2.积极处理辖区内投诉举报和案件调查工作。本月共计收到10起举报投诉事件。并联合执法大队开展执法推进月专项行动,已完成6起竞争性案件和2起药品案件。

3.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指导明码标价单位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联合消保科对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二)11月工作计划

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推进药械经营单位、卫生院(室)巡查检查。

3.推进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

4.持续推进2020年企业清吊工作。

5.补充和完善四星级所创建台账及汇报资料。

6.继续做好2020年度案件查办工作任务。

十八、竹口所

(一)10月工作总结

1.抓好专项整治。开展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野生动物销售、扫黑除恶、执法推进月等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销售经营单位5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

2.弘扬优良作风。竹口所对辖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工作,指导餐饮单位完善各项杜绝浪费措施,推动餐饮“三有三不四规范”,提倡节约用餐风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4.强化执法办案。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群众举报相结合,统筹配置执法力量,切实提升执法打击力和威慑力。2020年10月份,竹口所积极受理群众的消费投诉共计8起,立案1起,已处理完成3起。

(二)11月份工作计划

1.强化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依法监管,廉洁自律,维护市场监管局形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2.强化辖区监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从片区现状出发,抓住监管中的主要问题,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加强日常的巡查,对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民生民计等领域的经营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3.强化重点工作。积极对接局内科室,争取在11份对标对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争先创优。

十九、荷地所

(一)10月工作总结

1.开展创建指导及各类宣传。对辖区老炮酒坊创建小作坊5S现场管理,实地进行指导,指导小作坊做好整理整顿、标识标牌、分区划线工作;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在辖区餐饮店粘贴“适量点餐,杜绝浪费”提示标语、宣传画;对龙溪乡人民政府、龙溪乡西溪村老年人活动中心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进行现场核查指导。

2.抓好行政处罚工作推进工作。对龙溪乡卫生院血压计超期未检一案送出处罚决定书,做好该案件的后续文书整理工作;开展2018—2019年未年报企业及合作社清吊工作,实地现场核实清单所列企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情况,拍照取证,为后续吊销执照工作做好铺垫。

3.重视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参加完成各类学习培训和考试:参加局各类会议5人次;组织10月份夜学;派员参加省局市场监管系统基层一线干部全员轮训班。

(二)11月工作计划

1.按照局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保持疫情防控工作不放松,坚持管好“小门”工作,做好来访人员的测温亮码工作;

2.走访结对贫困户,宣传扶贫政策,按要求继续开展帮扶工作;

3.做好辖区内食品、药品器械、特种设备日常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