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里外来人员信息录入数量增加这么多,注销频率这么高,这其中的缘由你有了解过吗?”日前,文成县公安局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专项检查中,发现基层派出所流动人口登记系统录入数据存在异常情况,并对基层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询问。随着县公安局对该问题的深入调查,四名派出所协警滥用职权问题被揪出。
根据有关规定,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办理机动车业务时,需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但一些实际未居住在本辖区的省外车主急需上车牌,便试图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暂住证明。有需求便催生供给,大峃镇的吴某某就是代办车管业务的“黄牛”,为了从中获取利益,他试图通过“给好处费”等手段,对基层一线具体负责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围猎”。
“每办理一个暂住登记给你200元,等他们上好牌照就可以注销,不会有问题的……”2018年初,吴某某托朋友关系“连线”上了南田镇派出所协警刘小波,劝说刘小波参与自己的“代办生意”。在利益的驱使下,刘小波欣然答应了这笔“买卖”。
刘小波自己是负责接处警的,无法完成吴某某的请托,于是找到了所里负责流动人口管理的协警刘贺秋,告诉他每办理一个暂住登记,两人均可获得25元“好处费”。
“虽说录一个人的信息只能挣25元,但想着录入量大的话,也算一笔不错的收益。”刘贺秋犹豫一番,最终还是答应了刘小波。在环环相扣的利益链下,他们的这桩“生意”走上了“正轨”,每录入一条信息,刘小波获利175元,刘贺秋获利25元。
同样被蝇头小利诱惑的还有分别在西坑镇派出所和黄坦镇派出所负责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的协警周刘斌和毛荣荣。吴某某故技重施之下,他们每办理一个暂住登记,便可分别获得100元的“好处费”。
经查,刘小波、刘贺秋、周刘彬、毛荣荣四人在从事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的工作便利,接受他人请托,违规为没有实际居住在辖区内的外地人员登记虚假暂住信息,分别获利24630元、3690元、8900元、9400元。
“本来有份稳定的工作,还能靠着这份工资养家糊口,没想到为了贪这点小钱,不但把工作丢了,还将面临法律制裁,现在非常后悔!”2021年3月,文成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刘小波、刘贺秋、周刘彬、毛荣荣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违法所得收益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协警虽然是编外人员,但掌握着公权力,他们滥用职权同样严重损害了公权力的廉洁性,也同样难逃法律的制裁。这个案件也给各用人单位敲响警钟,在编外人员的选聘上务必严格筛查、精挑细选,把好“入口关”;日常工作中同样要加强对行使公权力临聘人员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早纠治,把好“健康关”。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