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元县委办公室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元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8287/2021-39936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1-04-29 09: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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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庆元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庆元县委办公室

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庆元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农村人口内聚外迁,根据《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丽委发〔2018〕29号)文件精神,结合庆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以“大搬快聚”,促进富民安居,把搬迁安置与全域土地整治结合起来,稳妥有序地推进搬迁安置,让高山远山地区的农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灵活安置、确保稳定”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地质灾害潜在隐患区、国家公园规划区、高山远山地区等区域群众,以自然村整村搬迁的形式,有序向县城、集镇或县外搬迁转移。2019-2023年“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实施期间,全县力争完成农民异地搬迁2万人。

三、工作内容

2019-2023年“大搬快聚”实施期间,我县将重点实施“3212”农民异地搬迁转移工程。3是指新建城郊型农民异地搬迁集中安置小区3个,2是指搬迁地质灾害潜在隐患区、国家公园规划区、高山远山地区等区域群众20000人,1是指整村搬迁100个村,2是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宅基地复垦2000亩以上。

(一)新建城郊型农民异地搬迁集中安置小区3个。一是新建同心新村三期,规划占地面积150亩,安置搬迁农户1400户5000人左右;二是新建屏都黄弄小区,规划占地面积120亩,安置搬迁农户1100户3800人左右;三是新建兰溪桥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小区,安置搬迁农户1000户3500人左右。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安置的模式,安置“大搬快聚”搬迁农户。

(二)整村搬迁小规模自然村100个左右。组织地质灾害潜在隐患区、国家公园规划区、高山远山地区等区域群众,以整村搬迁的形式,搬迁小规模自然村100个左右约20000人。

(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宅基地复垦2000亩左右。坚持农民异地搬迁与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原则,积极探索整村搬迁与宅基地复垦同步推进的工作机制,完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宅基地复垦2000亩左右,实现地质灾害潜在隐患区、高山远山区、水库库区的困难群众整体搬迁和生态保护共赢。

四、工作安排

(一)2019年。成立“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组建实体化运作的指挥部办公室,完成“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规划编制,并经县政府批准实施;续建同心新村一、二期配套工程,启动同心新村三期和屏都黄弄小区项目前期,完成兰溪桥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地征用和政策处理工作;完成“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搬迁人数4000人,整村搬迁20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宅基地复垦400亩。

(二)2020年。开工建设同心新村三期、屏都黄弄小区一期和兰溪桥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小区,完成“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搬迁人数2700人,整村搬迁15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宅基地复垦400亩。

(三)2021年。续建同心新村三期、屏都黄弄小区一期和兰溪桥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小区,完成“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搬迁人数3300人,整村搬迁15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宅基地复垦400亩。

(四)2022年。续建同心新村三期和兰溪桥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小区,新建屏都黄弄小区二期,完成“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搬迁人数5300人,整村搬迁30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宅基地复垦400亩。

(五)2023年。续建屏都黄弄小区二期,探索“市场化”+安置的模式,完成“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搬迁人数4700人,整村搬迁20个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宅基地复垦400亩。

五、工作程序

(一)计划申报。采取竞争性申报的方式,由乡镇(街道)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有序组织本乡镇(街道)内符合搬迁条件的村和农户申报搬迁计划。农户搬迁必须本人自愿签字同意。整村搬迁方案要由乡镇(街道)主持召开整村搬迁村自愿搬迁的农户户主大会讨论一致通过后,报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审批同意。

(二)资格确认。经指挥部审批的搬迁村,组织搬迁农户填报搬迁申请表,与乡镇(街道)签订搬迁协议书和旧房拆除与宅基地复垦协议书,通过村级初审、乡镇(街道)资格审核后,送县大搬快聚办复核及相关部门联审后在县级媒体上公示10天。

(三)房屋拆除。公示无异议后,搬迁农户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旧房及附属用房,由所在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拆除墙体和地基等存留物。

(四)搬迁安置。县大搬快聚办负责全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搬迁安置工作。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安置小区、自建房安置工作。

(五)资金拨付。补助和奖励资金由搬迁农户提出申请,由村、乡镇(街道)、县大搬快聚办审核后拨付。

1.选择安置小区排房安置的补助,抵交地基部分和外墙统一施工部分的工程款;选择安置小区公寓房安置的补助,抵交购房款。

2.分散安置农户的补助款,通过审批后,通过“一卡通”发放。

3.安置小区(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款,按施工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次数,实行报账制支付。

县大搬快聚办可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制定具体的竞争性申报和安置程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要素保障

1.强化土地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优先安排“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安置小区建设用地,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占用大搬快聚用地指标。

2.强化资金支持。省市异地搬迁专项资金由县财政统筹用于大搬快聚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搬迁农户拆房安置等补助。同时,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大搬快聚办日常管理和乡镇(街道)、村集体专项经费支出。允许异地搬迁专项资金先行用于搬迁安置小区建设,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算给安置农户(抵扣购建房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民异地搬迁安置房按揭贷款业务,切实解决搬迁农户购建房资金筹措问题。将商业银行支持“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纳入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核。

3.减免相关规费。用好用足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安置住房及项目实施主体等,依法给予最大限度的税收减免和有线电视、供电供水、消防避雷等方面的收费优惠。

(二)改善搬迁农户生产生活

1.切实保护搬迁农户权益。搬迁农户在原居住地的户籍关系,承包经营的山林、田地的经营管理权,原村级集体资产享有的相关权益保持不变。鼓励搬迁农户以自主经营和经营权流转、参股等形式,盘活利用迁出地的土地等资源。

2.支持搬迁农户创业就业。支持搬迁农户参加各类农民素质培训,增强就业创业能力。鼓励迁入地企业优先录用搬迁对象劳动力。支持搬迁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对符合申请扶贫小额贷款的对象,给予授信额度5万元以内的扶贫小额贷款按3%年利率予以贴息补助。

3.保障搬迁农户平等享受迁入地公共服务。搬迁后在就业、就学、就医、预防保健等方面享有当地农村社区同等待遇。安置小区配套建设社区服务用房、幼儿园、警务室、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4.创新搬迁农户管理方式。在城区安置小区建立农村社区,继续实施搬迁农户迁出地和迁入地“双重管理”模式。搬迁农户需按有关规定交纳物业费,用于小区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管理支出。

(三)强化职责落实

1.县大搬快聚办牵头负责做好相关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搬迁审批、资金补助、摇号选房、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信息宣传等日常工作。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大搬快聚安居工程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并做好项目审批和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筹措、管理、监督等工作。

4.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好大搬快聚项目建设用地,保证建设用地指标;负责大搬快聚安置小区选址、规划管理、不动产权证发放、一户一宅的核实、建房审批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搬迁项目管理,牵头组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等工作。

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大搬快聚安置小区建设管理工作。

6.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县级大搬快聚安置小区建设工作。

7.县教育局要提前做好教育资源布局,确保搬迁人员子女按规定平等接受教育。

8.县公安局要加强户籍管理,及时为异地搬迁农户办理有关手续。

9.编办、民政、卫健、人劳社保、文广旅体、经贸、环保、人防办、应急管理、执法、电力、邮政、审计等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具体措施,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收费标准,强化帮扶机制,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加快实施。

10.各乡镇(街道)是本辖区内“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实施主体,要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发动、申报审核、监督管理、信息宣传、维稳安全,建设用地复垦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处理及搬迁农户原有住房及附属用房拆除面积的测量等工作。

(四)强化工作保障

“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县里成立实体化运作的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的组织领导,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扶持政策和实际效果,做实做细搬迁农户的政策解释、政策处理等工作,确保搬迁农户对相关政策充分了解,真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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