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一)12月工作总结
1.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调整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全局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
2.完成省市局,市政府来局督查调研相关筹备组织工作。
3.调整个人月度考核表等考核相关内容。
4.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会议网络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及时传达学习各级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全县干部大会、县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工作。
(二)1月工作计划
继续统筹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好警示教育、家访谈心、文化建设等专项活动;继续做好平安、保密、政务信息、办文办会、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办文办会、公务接待档案等机关日常保障工作。
二、法规科
(一)12月工作总结
1.登记业务办理情况。行政审批服务科12月份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1055件。包括名称登记类393项、企业登记108项、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登记1项、个体工商户登记389家、食品经营许可证46家、食品生产许可证1家、医疗器械备案3家、执业药师注册1家、动产抵押3笔、协助股权冻结6笔、档案查询29项、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考核27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41项、条码注册(续展)7个。
2.其他事项变更情况。根据《企业登记实务指导意见(五十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结合“浙里办”法人用户注册,推广2020年12月28日以后新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工作,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
3.对照考核指标,完成信息稿件汇总、创新亮点加分项目申报、公共服务大提升情况汇报等,于25日上报县委改革办;二是根据《关于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办件发生率和网上受理率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登记事项网办,实现本月网办率达100%,全年网办率达86.66%;三是于21日完成“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改革任务佐证材料准备和上传工作;四是完成对我局“企业开办一件事”“证照联办一件事”“企业注销一件事”的自查自纠工作;五是针对年度考核指标,于14日-15日,赴市局审批处、个民协、小微办等对接年度考核情况,明确尚存差距并确保在月底前完成工作落实。
二、2021年1月份工作计划
1.秉持服务型政府理念,做好商事登记各项审批工作,为企业提供“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登记注册服务;
2.1月底前完成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3.组织学习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操作方法,提高申领率;
4.落实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统筹规划全年工作安排;
5.落实简易注销新规,做好改革宣传工作;
6.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审批窗口常态化防控措施,配合测温,严格佩戴口罩,做好日常消毒,减少人员聚集;
7.持续推广政务服务2.0平台和政务服务2.0工单系统的应用。
四、食品科
(一)12月工作总结
1.全面动员,健全群防群控机制。加强防控知识培训,组织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召开秋冬季疫情防控(物防)工作动员会,落实销售者主体责任。
2.全面排查,物防工作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机制,按照“一库一人一监管”的监管模式,每个冷库落实监管负责人和监管人员。
3.全面指导,精细服务经营单位。科学处理库存。积极对接第三方,统一对在库存量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杀,帮助经营单位落实“三证一码”,累计处理7个冷库的633件进口冷链食品,解决我县进口冷链食品遗留问题,保障经营单位合法权益。
4.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开展豆芽专项整治月行动,以生产加工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豆芽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生产加工条件、有无非法添加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等内容
(二)1月份工作计划
1.落实冷链食品监管。围绕“暂停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每周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情况、出入库台账记录、赋码扫码情况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查处冷链食品经营单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行为。
2.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大型餐饮、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集中检查和整治,加强节日市场大宗食品、传统食品等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五、市规科
(一)12月工作总结
1.强推知识产权质押助企工作。完成1000万商标质押和2500万专利质押额度并报送知识产权融资创新案例。
2.有序开展农专社清吊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农专社核验并通过案件集体讨论,进入公示阶段。
3.提前谋划第二批“五化”创建工作。做好前期对接,协同专家、市场负责人现场调研初定“一场一清单”和改造资金预算。
4.快速完成全年专利兑付,共计82.5万元。
(二)1月份工作计划
1.做好“五化”前期工作。深化调研,细化方案,明确预算。
2.把握节日节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市场检查和网络整治等专项工作。
3.全面启动年报工作。召集会议专题部署年报工作,抢抓时机抢先报,让全年月度计划更精准。
六、质量科
(一)12月工作总结
1.完成部门、乡镇年终质量强县考核工作,梳理上报我县质量强县考核综合台账。
2.做好质量标准日常工作,继续跟进浙江制造、四个百分百、标准化等基础工作。
3.梳理材料,完成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清洁生产、平安、生态等工作考核台账报送。
4.配合本局预算绩效指标管理工作,提出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质量标准部分)。
5.关注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校服专项检查。
6.部署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工业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工作。
7.继续开展技术帮扶,2020年累计开放实验室受理企业60家,开放实验室检测服务423批次,帮扶企业31家,减免检测服务费用70万。
8.开展“民用三表”备案工作,重点指导我县燃气公司由书面备案转为网上备案。
(二)1月重点工作计划
1.继续指导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公开申明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开展整改工作。
2.继续开展许可证产品双随机专项检查、电能表计量监督抽查。
七、药械科
(一)12月工作总结
1.成立县各部门综合考核组对4个送药上山全民服务点进行考核;开展对省政府部署的“好差评”工作进行落实;发放2020年度补助款;
2.对植入类高风险医疗器械进行专项检查;
3.对新冠疫苗应急使用开展相关工作,对疾控中心及疫苗接种点开展专项检查,对新冠病毒疫苗不良反应实行日检测。
(二)1月工作计划
1.部署开展药械化生产经营企业节前检查工作;
2.加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工作,对疫苗接种点每周巡查,对新冠病毒疫苗不良反应实行日检测;
3.组织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查。
八、特设科
(一)12月工作总结
1.事故控制:截至目前,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负面影响事件,特种设备安全态势总体平稳(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0.68以内)
2.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累计抽查使用单位16家次,督促落实整改安全隐患8项,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
3.12月份科室受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22台(套)、停用4起、注销3起。
4.12月份完成特种设备定期检验49台,安装验收检验23台,完成指导并督促企业依法申请1月份定期检验56台,保障了特种设备本质安全(12月网上定检申报率达100%)。
5.“三无”叉车整治方面。12月份完成5台叉车注册登记上牌。协助代办叉车首次检验“网上申请”4台。
6.迎接市局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工作。
7.编制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台账并上报安委办。
8.企业自建燃气设施排查摸底.
(二)1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关注各类特种设备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隐患,开展重点安全隐患问题“回头看”,严格隐患闭环销号管理,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防范安全事故。
2.继续落实依法行政,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工作,抓牢作风建设,杜绝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
九、消保科
(一)12月工作总结
1.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座谈会,上报清理工作总结和《清理情况统计表》。
2.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联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期间工业用水和工业用天然气价格下调政策落实情况。
(二)1月工作计划
1.处理通过电话、来信、来访、12345平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等方式的投诉举报件,处理应急联动件。
2.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十、消保委
(一)12月工作总结
1.抽查县香菇市场有限公司、鸿叶笔业公司、昌达公司三家企业,开展工商业用电成本调查;
2.开展融资担保公司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县兴农融资担保公司和县中小型企业融资性贷款担保公司行业规范及相关收费情况;
3.开展供排水和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价格专项检查。
(二)1月工作计划
1.进一步推进餐饮业明码标价规范提升工作。
2.强化重点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继续开展各单位政策的公平竞争抽查工作。
十一、综合行政执法队
(一)12月工作总结
1.配合其他科室所队开展专项检查、食品抽检等工作;
2.领取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验信息系统里的不合格处置件,并做好检验报告的送达工作;
(二)1月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协查工作;
2.开展案件系统录入督察工作。根据各所队查办的案件,督察案件系统录入的及时率及准确率。
十二、检测中心
(一)12月工作总结
2020年12月份根据扩项资质认定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提交整改材料;新冠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冷链食品抽样167批次;仪器设备的建档、检定、功能性检查等工作;中心体系质量监督、作业指导书的编制,管理评审的实施。
(二)1月份工作计划
依据疫情防控要求,继续推进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抽样工作;根据相关体系文件编制质控计划,培训计划,内部审核计划和管理评审计划等2021年度计划;持续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做好检验检测机构直报系统的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十三、计量所
(一)12月工作总结
(1)完成请费减负的统计上报工作,2020年通过计量所账户上报的清费减负数为28.28万,其中包括质量科产品抽检的16.17万元。
(2)及时完成燃油加油机、衡器、天平、血压计、压力表、混凝土配料秤等计量器具日常检定工作,2020年共检定完成强制计量器具1470台件。
(3)及时完成检定预约受理、检定、检定结果登记等工作,确保强检率持续保持在100%;
(4)加强计量所检定能力建设。已经完成无创电子血压计计量检定项目标准器考核申请的提交,与市里沟通,将于1月份组织专家组来庆进行该项目的现在审核。
(5)完成2020年形成的检定原始记录、检定证书、体系材料等质量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二)1月工作计划
(1)及时完成燃油加油机、衡器、天平、血压计、压力表、混凝土配料秤等计量器具日常检定工作,另外,针对目前黄金首饰价格不断上涨形势,为保障庆元金银饰品行业健康发展,给消费者创造放心的购物环境,在节前对全县金银首饰店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
(2)完成无创电子血压计计量标准考核现场审核工作争取春节前取得无创电子血压计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3)及时完成扫黑除恶、技术机构精准帮扶、“五减行动”等工作报表及各类总结。
十四、个私经济发展中心
(一)12月工作总结
1.根据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管理工作要求,加强隐患排查,严禁经营户乱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和明火,对消防设施进行自查,全方位做好农贸市场安全工作。
2.推进“六保六稳”工作,聚力任务重点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保市场主体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1月工作计划
做好舆情监测,确保不利言论不传播、不蔓延,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准备。
十五、濛洲所
(一)12月工作总结
1.完成辖区内房屋租赁经营企业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专项行动。
2.根据《加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每周对疾控中心、疫苗接种单位开展巡查。
3.联合药械科,开展加强高风险(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联合质量科开展辖区学校校服等纤维制品双送检检查,督查学校全面落实双送检制度。
4.做好食品、餐饮现场核查工作,本月核查经营户24户次。
5.服务执法双到位。截至12月30日,积极处理辖区内投诉举报92起,信访件13个;本月立案0起。
6.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检查,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二)1月份工作计划
1.做好元旦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制定1-6月年报计划,启动2021年度年报工作。
3.检查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经营情况检查,持续推进小作坊“5S”建设。
4.做好辖区内投诉举报受理和案件调查工作。
十六、松源所
(一)12月工作总结
1.加强冬春季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巡查,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检查餐饮单位、集贸市场、药店等人群聚集公共场所查验健康码、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持续守好基层所“小门”,落实人员管控工作。
2.日常监管不放松,开展元旦节前食品安全检查,以粮油、饮料、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对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批发部等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检查。
3.完成辖区内农村经营主体涉及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复查主体630家。
4.督促并指导食品小作坊(食品小微企业)“5S”现场管理及创建、小作坊智能监管建设等工作,此项工作在市局检查中获得好评,在省局检查中得到认可,并获得省局副局长批示,工作举措在全省推广。
(二)1月工作计划
1.保障元旦节期间食品安全。
2.部署年报精细化工作,制定好1-6月年报计划,启动年报工作。
3.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日常巡查,做好冬春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巡查检查,检查冷库、餐饮单位、集贸市场、药店等重点点位,落实“亮码+测温+口罩”等防控措施,并督促各餐饮单位公勺公筷的使用,确保防控工作“五个常态化”,确保秋冬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十七、屏都所
(一)12月工作总结
(一)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一是严格落实餐饮单位及食杂店健康码亮码核验、坚持管好“小门”工作。二是对辖区内冷链和冷冻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检查,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对辖区内餐饮单位的后厨卫生、员工健康证、食品存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三)推进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企业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强化安全责任,本月共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家,下发监察指令书6份。
(四)积极处理辖区内投诉举报和案件调查工作。本月共计处理投诉举报20起,立案1起。
(五)开展放心消费民生实事海报张贴工作。对辖区内85家放心消费、放心工厂和无理由退换货单位张贴民生实事“好差评”二维码及年度标识。
(六)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开展药械经营单位和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本月共计检查2家经营单位,下发责令整改1份。
(七)开展农村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查工作。对辖区内2399家农村经营主体开展营业执照复查,重点查看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住所等内容。
(二)1月工作计划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及时对冷库经营单位及农村家宴举办情况进行检查。
(二)推进药械经营单位、卫生院(室)巡查检查,每周对辖区内疫苗接种单位开展新冠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三)开展节前特种设备专项检查。
(四)制定2020年年报1-6月年报主体名单,并着手开展年报工作。
(五)持续做好辖区内投诉举报受理和案件调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
(六)继续加强日常监督巡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七)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竹口所
(一)12月工作总结
1.依法开展市场监管。开展了特种设备节前专项检查,同时督促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冰冻雨雪天气特种设备安全防范;开展疫苗接种单位日常每周监督检查一次。
2.推进落实民生实事。对辖区内的所有放心消费单位开展张贴省政府民生实事“好差评”二维码海报及年度标识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张贴放心消费单位30余家。
3.常态化疫情防控。守好小门,督促市场经营主体落实“一码一测一口罩”及每日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接浙江庆元欧迪实业有限公司、庆元县富农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驻企指导工作。
(二)1月份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食杂店、餐饮店等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检查。
2.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产品质量检查。
3.继续开展药械、化妆品安全检查,新冠疫苗每周巡查。
4.继续开展“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即时检查、双随机检查工作。
十九、荷地所
(一)12月工作总结
1.完成辖区内放心消费培育单位年度“后评价”工作,张贴省政府民生实事“民生码”及年度标识工作。
2.开展节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察工作,做好隐患排查,防范安全风险。
3.完成辖区内房屋租赁经营企业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专项行动。
4.根据《加强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每周对疾控中心、疫苗接种单位开展巡查。
(二)1月工作计划
1.将食品安全检查与防疫工作、冻品检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检查相结合,做到进一扇门,完成多项检查。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对药店、诊所等开展药械检查,督促其落实药械安全主体责任。
3.做好辖区内投诉举报受理和案件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