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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58578/2021-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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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庆元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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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05-10
各相关单位 :
推行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财政部、省财政厅做好今年财政的一项重点工作,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为切实做好我县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直达资金的精准高效落地,根据《浙江省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财预〔2021〕6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直达资金管理,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直达资金细化分配。各单位要增强直达机制工作的政治意识,提前谋划,有针对性地加强项目库建设,着力提升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进行细化分配。
二、提高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各自直达资金领域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尽快将直达资金拨付到用款单位(个人),提高直达资金执行效率,及时发挥直达资金政策效益。相关单位项目支出进度缓慢的,应及时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对接,重新调整资金分配方案,避免资金沉淀。
接下来,我县将参照省、市财政部门定期通报和约谈机制,每月对各单位直达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进行通报,对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关注和实地督导。同时,各单位直达资金分配和支付进度将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财政专项工作考核。
三、强化直达资金绩效管理。各单位要按照直达资金相关规定用途分配使用,合理安排支出,及时将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助补贴发放数据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做到账目清晰、账实相符,确保直达资金精准高效安全落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惠企利民作用。
庆元县财政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