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庆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各专项规划和纲要有效衔接。
附件:庆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pdf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