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
索引号:096838480/2021-41889     发布机构:县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1-08-27 15:51:34点击数:

案件一:


庆元县熟客来食品店(吴秋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案

被处罚单位

(处罚人)

庆元县熟客来食品店(吴秋荷)

执法部门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处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1年09月0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庆市监处罚〔2021〕21号

案件名称

庆元县熟客来食品店(吴秋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

庆元县熟客来食品店(吴秋荷)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秋荷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08月24日,我局在对你(单位)检查中发现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各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

2021年09月02日

案件二:


庆元县院里酒吧销售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案

被处罚单位

(处罚人)

庆元县院里酒吧

执法部门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处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庆市监处罚〔2021〕78号

案件名称

庆元县院里酒吧销售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

庆元县院里酒吧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刘军

主要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11月20日开展营业并于2020年12月3日注册营业执照。当事人经营者吴刘军的朋友周金富于2020年11月赠送给吴刘军进口“САМОNΛЯC”酒1箱,共20瓶,现剩余13瓶,瓶身无中文标签。当事人将上述进口“САМОNΛЯC”酒摆放在经营场所右侧货架上显眼位置对外经营,当事人的菜单上印制有“洋酒 伏特加 188/瓶”。2021年6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并未发现有其他名为“伏特加”的酒。截至案发,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进口“САМОNΛЯC”酒购进票据、销售票单等材料,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于2021年4月9日、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15日以115元/箱的价格从庆元县周诗画家小吃店合计购进进口“Coronita Extra”酒20箱,24瓶/箱,共480瓶,购进单价4.79元/瓶,货款共计2300元。上述进口“Coronita Extra”酒瓶身无中文标签,当事人在明知不得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的情况下,未在瓶身粘贴中文标签,并以12元/瓶的价格摆放在货架和冰箱内对外销售。当事人无法提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购进商的资质材料等。截至案发,当事人售出进口“Coronita Extra”酒407瓶,合计货值5233.67元(407瓶*12元+73瓶*4.79元=5233.67元),合计违法所得2934.47元(407瓶*(12元-4.79元)=2934.47元)。当事人提供购进的票据,无法提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购进商资质材料等材料。

另查明,由于进口“САМОNΛЯC”酒和进口“Coronita Extra”酒瓶身无中文标签,当事人销售菜单将上述两款酒分别命名为伏特加和科罗娜进行销售。

行政处罚各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五十三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合并做出如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САМОNΛЯC”酒13瓶和无中文标签的进口“Coronita Extra”酒73瓶;

3.罚没款9935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案件三:


庆元县乐购超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案

被处罚单位

(处罚人)

庆元县乐购超市

执法部门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处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庆市监处罚〔2021〕19号

案件名称

庆元县乐购超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

庆元县乐购超市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兴平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08月18日,我局在对你(单位)检查中发现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各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

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

2021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