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1月10日)
根据省三调办部署,我县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8.2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11560.77公顷(173411.55亩)。其中,水田10265.21公顷(153978.15亩),占88.79%;旱地1295.56公顷(19433.40亩),占11.21%。耕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荷地镇、黄田镇、岭头乡,占全县耕地的26.9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36.90公顷(8053.50亩),占全县耕地的4.6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17.75公顷(15266.25亩),占8.8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270.18公顷(49052.70亩),占28.2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350.61公顷(80259.15亩),占46.28%;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 1385.33公顷(20779.95亩),占11.99%。
(二)园地4862.81公顷(72942.15亩)。其中,果园928.26公顷(13923.90亩),占19.09%;茶园476.44公顷(7146.60亩),占9.80%;其他园地3458.11公顷(51871.65亩),占71.11%。园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岭头乡、五大堡乡、松源街道,占全县园地的26.69%。
(三)林地162513.79公顷(2437706.85亩)。其中,乔木林地124271.37公顷(1864070.55亩),占76.47%;竹林地26273.47公顷(394102.05亩),占16.17%;灌木林地 3170.96公顷(47564.40亩),占1.95%;其他林地8797.99公顷(131969.85亩),占5.41%。林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竹口镇、五大堡乡、百山祖镇,占全县林地的26.60%。
(四)草地711.59公顷(10673.8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贤良镇、岭头乡、安南乡,占全县草地的34.22%。
(五)湿地22.28公顷(334.2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县涉及的二级地类为灌丛沼泽和内陆滩涂。灌丛沼泽2.34公顷(35.10亩),占10.5%;内陆滩涂19.94公顷(299.10亩),占89.5%。湿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五大堡乡、百山祖镇、张村乡,占全县湿地的66.2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05.69公顷(45085.3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893.56公顷(13403.40亩),占29.73%;村庄用地2017.73公顷(30265.95亩),占67.13%;采矿用地61.12公顷(916.80亩),占2.0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3.28公顷(499.20亩),占1.1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松源街道、濛洲街道、屏都街道,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2.36%。
(七)交通运输用地1948.72公顷(29230.80亩)。其中,铁路用地75.06公顷(1125.90亩),占3.85%;公路用地803.55公顷(12053.25亩),占41.24%;农村道路1069.74公顷(16046.10亩),占54.90%;管道运输用地0.37公顷(5.55亩),占0.01%。交通运输用地全县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竹口镇、黄田镇、屏都街道,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32.2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42.13公顷(33631.95亩)。其中,河流水面1706.12公顷(25591.80亩),占76.10%;水库水面392.40公顷(5886.00亩),占17.50%;坑塘水面68.16公顷(1022.40亩),占3.04%;沟渠28.54公顷(428.10亩),占1.27%;水工建筑用地46.91公顷(703.65亩),占2.0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县面积前三位的乡镇(街道)为竹口镇、左溪镇、五大堡乡,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8.8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全县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县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情况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乡镇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县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庆元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庆元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