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现将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径、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报批前也将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五大堡乡和岭头乡境内,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4×300MW),建成后主要供电浙江电网,承担浙江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备用等任务,连续满发小时数9h,具备周调节能力。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本工程按其装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1)型工程。
上水库位于岭头乡鱼树坑村西北侧、小溪上游的南阳溪支流杨溪源头处,水库正常蓄水位1185m,总库容1293万m3,调节库容980万m3,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55.8m。下水库位于五大堡乡黄坪村附近、松源溪支流杨楼溪的黄坪支流上,下水库正常蓄水位681m,总库容1223万m3,调节库容967万m3,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02m。输水系统及地下厂房布置于上、下库之间的山体内,引水和尾水系统均采用两洞四机布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工程区地表水、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敏感目标 | 工程相对位置及规模 | 影响源 | 保护要求 | |
地表水环境 | 杨溪、南阳溪 | 上库所在河流下游 | 工程施工扰动及污废水产生 | 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 |
杨楼溪及下库所在支沟,兰溪桥水库(扩建后) | 下库所在河流下游 | ||||
声环境、环境空气 | 五大堡乡 | 黄坪村 | 位于工程下水库永久进场路沿线北侧,最近距离90m,共涉及35户。 | 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废气 | 大气一级,噪声1类 |
濛淤村 | 位于工程永久进场路沿线东侧,最近距离15m,共涉及68户。 | ||||
濛洲街道 | 碧桂园翡翠公馆 | 位于后方业主营地西侧,与营地地块最近距离15m,共涉及10栋户。 | 大气二级,噪声1类 |
表2 工程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类别 | 敏感目标 | 级别 | 面积/数量 | 保护类别/对象 | 影响源 | 影响方式 |
陆生生态 | 植物 |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 国家二级 | 1种6处 | 中华猕猴桃 | 占地、施工活动等 | 直接/间接影响 |
1种1处 | 野大豆 | 施工活动等 | |||||
珍稀濒危植物 | 易危(VU) | / | 天竺桂 | 施工活动等 | |||
近危(NT) | / | 香果树 | 施工活动等 | ||||
特有植物 | / | / | 节节草、贯众、马尾松、台湾松等 | 施工活动等 | |||
古树 | 二级 | 1株 | 糙叶树 | 施工活动等 | |||
动物 |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国家二级 | 4种 | 白鹇、蛇雕、林雕、画眉、斑头鸺鹠 | 占地、淹没、施工活动等 | ||
浙江省级 | 18种 | 黑眉晨蛇、沼蛙、大杜鹃、棕背伯劳、斑嘴鸭、黄鼬等 | |||||
水生生态 | 水生生物及其生境 | / | / | 鱼类“三场”等 | 大坝阻隔、水文情势改变、施工扰动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污废水,包括砂石料加工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生产系统冲洗废水、机械车辆保养冲洗废水、地下洞室排水、基坑排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道路及场地洒水或绿化及林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冲厕、道路及场地洒水等,不会对下游河道水质产生影响。运行期电站除蒸发渗漏外不消耗水量,上下库水体循环运行,污废水主要有少量管理人员生活污水和机组检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淹没将对占地区(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野生动植物、部分保护植物及水生生态将造成一定影响。
水土流失:工程开挖、填筑、弃渣等施工活动将扰动原地貌,破坏地表植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易加剧水土流失。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期施工机械及来往车辆将对周边声环境和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砂石料加工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生产系统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均回用于系统自身生产和冲洗,机械车辆保养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道路及场地洒水等,洞室排水、基坑排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工程施工用水、道路及场地洒水或绿化及林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冲厕、道路及场地洒水等,不外排。运行期生活污水和检修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避让、减缓、恢复补偿和加强管理、监测等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弃渣场地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上、下水库下泄生态流量。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减震隔声及施工时间控制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庆元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的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对区域电网安全稳定、社会经济、旅游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与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电网规划、《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相符合。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陆生及水生生态及水土流失的影响、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影响等方面。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周边的不利影响将得到有效缓解。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七、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浙江省庆元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与建设单位联系查询纸质版报告。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九、公众意见的反馈途经
本项目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项目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公示及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可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十、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联系电话:0578-6050780 地址:庆元县濛州街道222号
建设单位: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6805908 邮箱:17857310019@139.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8号浙江发展大厦16层
环评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22-28703628 邮箱:zsbfhp@163.com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