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根据最新政策,“浙丽保”待遇调整如下:
一、药品清单调整
根据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新增29个超法定说明书但符合临床诊疗指南规范的“指南用药”(详见附件1)到保障范围,报销比例为20%。自2022年3月1日执行。
二、诊疗项目清单调整
经市直定点医疗机构推荐和专家评审,新增115个诊疗服务项目(详见附件2)纳入“浙丽保”保障范围(其中“机器人辅助手术”按原报销比例的50%报销,支付限额1万)。自2021年1月1日执行。
三、增设待遇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费用纳入“浙丽保”报销范围,1.3—1.8万(含)部分报销比例20%。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
1.“浙丽保”“指南用药”清单
2.“浙丽保”新增自费诊疗项目清单
庆元县医保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浙丽保”“指南用药”清单.docx
附件2:“浙丽保”新增自费诊疗项目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