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18[10]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情况、环境影响分析与环保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规划环评审查单位、公示时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和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项目由来及概况
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是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集商贸、居住、教育、物流、市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新区。目前已有83家企业入园,已培育出梦天木门、吉安木门、双枪竹木、天竹竹木、三禾竹木、百兴食品和节节高竹炭七个中国驰名商标,初步形成以竹木制品、绿色食品加工、文教用品制造等主导产业。
新区积极推动我县竹、木、食品(农产品)主导产业进一步提升;以生态的理念来建设工业,引导发展“绿色产品、绿色企业、绿色产业”,带动农业基地建设,实现农工结合的产业互动,发展特色块状经济,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庆元县持续开发建设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同步扩大工业产业的发展规模。届时,工业区的废水产量将超过2000m3/d,现状500m3/d的屏都综合新区污水处理站污水预处理设施不能满足工业废水增长的处理需求。
为了满足屏都综合新区污水量增加后的处理需求,持续保障水环境治理工作,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拟通过建设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对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工业污水统一进行预处理,达到庆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庆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位于庆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东侧,占地面积约7587m2。根据初步设计,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屏都综合新区内已建或拟建的工业企业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AO工艺,处理规模为8000m3/d,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至庆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磷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格栅1座、应急池1座、调节、气浮池2座、综合处理池4座、污泥池1座、巴氏计量槽1座以及除臭系统1座。项目估算总投资6535万元。项目已于2022年7月2日在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立项,项目代码(2207-331126-04-01-773525)。
二、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对项目区域的实地踏勘和调查,受项目影响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下表。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方位 | 相对距离/m | |
经度 | 纬度 | |||||||
1 | 钟石淤村 | 118.953446 | 27.610033 | 居民 | 大气环境 | 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 | 40 | 南 |
2 | 竹平村 | 118.954346 | 27.605916 | 375 | 南 | |||
3 | 菊水村 | 118.959508 | 27.606434 | 587 | 东南 | |||
4 | 赤坑 | 118.956393 | 27.614423 | 197 | 东北 | |||
5 | 八二村 | 118.968125 | 27.613602 | 954 | 东 | |||
6 | 回龙村 | 118.937171 | 27.616009 | 1469 | 西北 | |||
7 | 建山村 | 118.93922 | 27.617576 | 1430 | 西北 | |||
8 | 黄坑 | 118.959032 | 27.623261 | 1215 | 东北 | |||
9 | 洋背村 | 118.964525 | 27.622853 | 1481 | 东北 | |||
10 | 岱根 | 118.972942 | 27.626686 | 2313 | 东北 | |||
11 | 下吾 | 118.972717 | 27.614879 | 1738 | 东 | |||
12 | 菊隆中学 | 118.973937 | 27.612344 | 学生 | 1792 | 东 | ||
13 | 野猫 | 118.975726 | 27.610128 | 居民 | 2101 | 东 | ||
14 | 余村 | 118.978274 | 27.615597 | 2267 | 东 | |||
15 | 后口村 | 118.961579 | 27.601498 | 1062 | 东南 | |||
16 | 蔡段村 | 118.961787 | 27.594856 | 1938 | 东南 | |||
17 | 草古地 | 118.974675 | 27.591002 | 3028 | 东南 | |||
18 | 松源溪 | 118.953155 | 27.613459 | 地表水 | 地表水环境 | 地表水环境Ⅲ类区 | 50 | 北 |
声环境保护目标调查表
序号 | 声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 空间相对位置/m | 距厂界最近距离/m | 方位 | 执行标准/功能区类别 | 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说明 | ||
X | Y | Z | ||||||
1 | 钟石淤村 | -44.6124 | -164.9698 | 0 | 40 | 东 | 昼间60dB,夜间50dB/2类区 | 自建房,层数为2层半 |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在正常运行过程会有一定量的恶臭气体逸出,主要来自污水中的有机物质因微生物消化作用产生的还原态有害气体,主要为NH3和H2S,主要挥发部位为格栅、调节池、综合池和污泥浓缩池等。
本环评要求对各污水处理模块进行密闭收集后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为31.1%,污染因子为NH3,污染源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为175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项目大气环评等级为一级,需进行进一步预测。
根据预测结果,叠加现状浓度后,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NH3、H2S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区域最大落地浓度NH3、H2S短期浓度叠加现状浓度后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实施后,按满负荷运行计算8000t/d,出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磷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尾水就近排污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庆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区域水质改善,具有环境正效益。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栅渣、污泥、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项目废活性炭和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栅渣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所有固废都能得到妥善合理的处置,能实现对外零排放,一般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5、地下水影响分析结论
本解析解模型没有考虑各种降解作用,仅考虑水动力作用下的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所以实际污染时间要比本模型预测结果短,污染物浓度要略低。为了减小污染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地下水保护措施应以预防为主,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含水层的几率和途径,工程前期应做好地下水分区防渗,并实施地下水长期监测计划。日常需做好地下水防护工作,一旦发现污染物泄露应立即采取措施终止泄漏,并立即对受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处理,将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及时发现并处理的基础上,风险可控。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处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NH3-N。由土壤环境现状调查结果可知,项目厂区及周边土壤中各评价因子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正常工况不会通过地面漫流、垂直入渗等形式对厂区内及周边土壤造成明显的影响。非正常工况下,假设防渗地面开裂、废水泄漏等,相关污染物进入土壤中,并随着持续泄漏,污染范围逐渐增大。因此,企业应做好日常土壤保护工作,环保设施及相关防渗系统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一旦发生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截断污染源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土壤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周边均为农田,若本项目发生泄漏将对周边农作物等影响较大。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固废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整体是可接受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省庆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拟建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占地面积约7587m2。选址符合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城乡总体规划,符合自然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负面清单的要去要。项目本身是一项环保工程,建成运行后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削减区域排污量。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处置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预测分析结果也表明,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同时,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单位在建设经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认真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保管理。
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公示日期从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10日。公示网址:http://www.zjqy.gov.cn/col/col1229432649/index.html。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省庆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8-6057637
环评单位:浙江环昌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1-86932816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综合科
通讯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222号(审批中心)3楼
联系电话:0578-6271127
公示单位:浙江省庆元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