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庆委发〔2018〕43号)等文件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企业经营者、高管人才子女教育应享受以下政策:绩效综合评价A类企业、绿卡企业、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及上一年度新升规企业,按2021年度销售收入就高原则,其企业法人子女入学或转学优先安排城区重点学校,副总以上高管人才子女入学享受县阳光招生政策,转学享受县优抚优待对象招生政策。请各乡(镇)、街道组织好所属工业企业符合条件的高管子女入学申报初审工作,并督促6月17日下班前上报县经商局,过期不再受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工业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申报表(乡镇、街道初审意见需盖章和主要领导签字);
2.申报人职务证明材料,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
(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企业副总:提供1.劳动合同2.聘书3.副总工资流水清单一年以上,同时附会计凭证中每月工资发放凭证号清单(如3月份,**号凭证;……),备核查;
3.申请人、入学学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2021年度销售收入证明(入库期);
5.以下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
(1)绿卡证书复印件;
(2)固定资产投资评估报告;
(3)房产证复印件(无房产证但厂房已竣工验收的,提交厂房平面设计蓝图和竣工验收材料;厂房在建的,提交有相应资质评估公司编制的评估报告)、土地证复印件、机器设备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报送时间:于6月17日(星期五)下班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县经商局经济运行科(联系电话:0578-6058231)
2.报送要求:企业高管人员必须由本人报送真实材料。
企业需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如在现场审核或日常监管过程中被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该企业本年和次年高管子女入学政策享受资格,并列入县非诚信企业名单。
三、审核流程
1.乡镇初审,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主要领导签字);
2.经商局、教育局、相关乡镇(街道)联合到企业现场审核企业申报材料(企业需提供工资会计凭证原件备查,现场提供不了的将不列入考察对象);同时,现场了解高管本人在企业工作情况(本人不在现场的将不列入考察对象)。
3.公示(经商局、乡镇、企业三处均公示);
4.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关爱,县教育局、经商局将对企业开展不定期跟踪回访,了解入学子女相关情况及家长在企业工作情况。
附件:工业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申报表
庆元县经济商务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工业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申报表
申报企业(盖章):
申报人姓名 | 联系电话/手机 | ||
申报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副总□ | ||
分管工作 | 入企时间 | ||
入学学生姓名 | 入学阶段 | 小学□ 初中□ | |
企业所属乡镇 初审意见 | |||
经商局、教育局 复核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