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现将《庆元县政府(集体)办村卫生室药品配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元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庆元县政府(集体)办村卫生室药品配备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监督管理,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我县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层“网底”作用,有效解决基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配备不足,不能够满足基层群众基本看病就医实际需求问题,根据《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集体)办村卫生室规范化运行机制的通知》(丽卫〔2022〕9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政府(集体)办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目标要求
全县政府(集体)办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常见病、多发病实际,结合群众习惯性用药需求,必须配备满足基本医疗所需的药品种类和数量,每个单位配备不能少于50种品规的常见病、慢性病药品。
三、工作举措
(一)加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度。全县政府(集体)办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实行零差价(不含中药饮片)。集体办村卫生室所使用的药品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统一采购,卫生室根据实际需求向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药品需求清单(附件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辖区内村卫生室药品需求纳入本单位采购目录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并在收到采购申请后15日内将村卫生室提交的药品采购到位。对于群众习惯性用药且基本医疗所需品种,没有纳入省药械采购平台目录的可以线下采购。鼓励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提供中药饮片和中医适宜技术服务。
(二)充分发挥流动医院作用。进一步推进智慧流动医院建设,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根据流动医院运行方案,定点、定时、定人到基层开展卫生健康服务。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家庭医生要积极加强和辖区内的居民联系沟通,对基层群众个体用药需求的品种,在确保用药安全的情况下,村民个人可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家庭医生提出代购申请,由流动医院负责采配送。
(三)建立药品定期更换制度。针对农村常住人口少,且疫情期间不准接诊“十大症状”病人的防控政策规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际用药量少造成配备药品容易过期的实际问题,建立药品定期更换制度。村卫生室要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定期进行盘存,根据药品库存数量、日常使用量、有效期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对经评估后可能在有效期内不能使用完的近效期药品(一般在3个月之内),提交更换清单(附件4)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更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房负责人要对村卫生室提交的更换药品根据本单位药品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核验,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及时予以更换,并入库统筹使用。
(四)确保机构正常运行。各医共体要将政府(集体办)村卫生室纳入县域医共体进行一体化管理,统筹医共体人力资源,优先保障民生实事村卫生室用人需求,2021年、2022年省民生实事点位的村卫生室均要安排符合资质的医务人员上岗在岗(目前无医务人员的村卫生室,由辖区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安排医务人员开展服务),同时在村卫生室门口显著位置公布包含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五天)、医务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在内的信息公示牌(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制作),确保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投入使用后能正常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医共体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公共卫生科、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确保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正常运行。
(二)严格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全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提高规范化覆盖率。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医共体要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药品配备、规范诊疗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各项规章制落实到位。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配备情况等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和基本药物补助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付相挂钩,对药品配备达不到要求、日常运行不规范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扣除补助经费。
附件:1.庆元县政府(集体)办村卫生室药品配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庆元县集体办(一体化)村卫生室名单
3.庆元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采购申请单
4.庆元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更换申请单
附件1
庆元县政府(集体)办村卫生室药品配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监督管理,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我县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基层“网底”作用,统筹协调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确保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正常运行。经研究,成立庆元县政府(集体)办村卫生室药品配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先全
副组长:林 军 兰汉森
成 员:胡盛林 吴 武 胡慧珍 方意真 各乡镇卫生室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盛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庆元县集体办(一体化)村卫生室名单
序号 | 村卫生室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姓名 | 是否为2021年、2022年新改扩建 |
1 | 荷地镇岩坑村卫生室 | 荷地镇岩坑村 | 刘武林 | |
2 | 龙溪乡后洋坑村卫生室 | 龙溪乡后洋坑村溪沿路31号 | 吴珍 | 是 |
3 | 举水乡落岭村卫生室 | 举水乡落岭村 | 吴达付 | |
4 | 举水乡庄徐村卫生室 | 举水乡庄徐村 | 吴新良 | |
5 | 黄田镇中济村卫生室 | 黄田镇中济村 | 吴宗平 | |
6 | 黄田镇下济村卫生室 | 黄田镇下济村 | 刘明发 | |
7 | 黄田镇朱黄村卫生室 | 黄田镇朱黄村 | 蔡建昌 | 是 |
8 | 黄田镇曹岭村卫生室 | 黄田镇曹岭村新村3号 | 李根云 | |
9 | 黄田镇垟垄村柏渡口卫生室 | 黄田镇垟垄村柏渡口自然村79号 | 周光满 | |
10 | 黄田镇姚村卫生室 | 黄田镇姚村村社殿路8号 | 鲍荣春 | |
11 | 黄田镇桐山村卫生室 | 黄田镇桐山村村委楼 | 胡红 | 是 |
12 | 竹口镇黄坛村卫生室 | 竹口镇黄坛村安置小区 | 张赛华 | |
13 | 竹口镇崔家田村卫生室 | 竹口镇崔家田村 | 王长信 | |
14 | 竹口镇上垟村卫生室 | 竹口镇上垟村村委楼 | 吴起明 | 是 |
15 | 濛洲街道道岗村卫生室(下滩村卫生室) | 濛洲街道下滩村 | 魏佩花 | 是 |
16 | 濛洲街道大坑村卫生室 | 濛洲街道大坑村 | 吴祥芬 | 是 |
17 | 濛洲街道半岱村卫生室 | 濛洲街道半岱村 | 管应文 | 是 |
18 | 濛洲街道下坞村卫生室 | 濛洲街道下坞村 | 陈标 | 是 |
19 | 濛洲街道西演村卫生室 | 濛洲街道西演村 | 范水发 | |
20 | 濛洲街道大济村卫生室 | 濛洲街道大济村 | 陈尚明 | |
21 | 五大堡乡梧桐洋村卫生室 | 五大堡乡梧桐垟村 | 王平良 | 是 |
22 | 五大堡乡后广村卫生室 | 五大堡乡后广村 | 吴法淼 | |
23 | 五大堡乡杨楼村卫生室 | 五大堡乡杨楼村 | 吴远照 | 是 |
24 | 隆宫乡黄坑村卫生室 | 隆宫乡黄坑村 | 吴日光 | |
25 | 隆宫乡连湖村卫生室 | 隆宫乡连湖村 | 徐灵标 | 是 |
26 | 隆宫乡桃园村卫生室 | 隆宫乡桃园村 | 叶金余 | |
27 | 淤上乡蒲潭村卫生室 | 淤上乡蒲潭村 | 吴成才 | |
28 | 屏都街道白岭头村卫生室 | 屏都街道白岭头村 | 范进儿 | |
29 | 屏都街道洋背村卫生室 | 屏都街道洋背村 | 胡应兰 | |
30 | 屏都街道菊水村卫生室 | 屏都街道菊水村菊水街83号 | 叶小平 | 是 |
31 | 屏都街道坑里村卫生室 | 屏都街道坑里村 | 吴云华 | |
32 | 屏都街道余村卫生室 | 屏都街道余村 | 吴銮山 | |
33 | 张村乡后溪村卫生室 | 张村乡后溪村38号 | 古兰英 | |
34 | 江根乡洋头村卫生室 | 江根乡洋头村 | 张福庆 | 是 |
35 | 江根乡青田村卫生室 | 江根乡青田村 | 吴道淼 | 是 |
36 | 江根乡后洋村卫生室 | 江根乡后洋村村委会 | 叶笃华 | 是 |
37 | 松源街道坑西村卫生室 | 松源街道坑西村 | 毛守荣 | |
38 | 松源街道坪垟村卫生室 | 松源街道坪垟村 | 范仁财 | |
39 | 松源街道底村卫生室 | 松源街道底村 | 吴应寿 | |
40 | 松源街道上庄村卫生室 | 松源街道上庄村 | 鲍桂花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