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越级上访!庆元2名信访人被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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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6-25 09:40:49
来源单位:
融媒体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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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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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庆元2名信访人因违法越级上访,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王某某,在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在人民法院对其反映的事项已有判决,相关部门对其信访诉求做出明确答复并多次解释后,其不通过合法救济途径解决诉求,仍多次进京越级上访。日前,王某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姚某某,在2021年9月至2023年6月期间,在人民法院对其反映的事项已有判决,相关部门对其信访诉求做出明确答复并多次解释后,仍多次进京越级上访。2022年11月24日,姚某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警告处罚。此后,姚某某仍就同一事项多次越级上访。日前,姚某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
在此呼吁广大群众:法律红线不可逾越,任何破坏正常信访秩序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但在信访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要依法、文明、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共同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