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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兰君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331126000000/2023-53070     发布机构: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11 16:49:40点击数:

县政府决定:

兰君任庆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胡余天任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祖满任庆元县公安局副局长;

胡雄任庆元县行政复议局局长;

麻蔚启任庆元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范火发任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吴一豪任庆元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毛琼飞任庆元县松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免去毛志平的庆元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贤付的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邦武的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世君的庆元县松源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正文: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兰君等职务任免的通知.pdf


庆元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