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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财政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11-21 16:07:00 来源单位: 庆元县财政局 作者: 编辑: 饶文俊 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县属各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2024年财政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我省“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保障各项改革政策和管理措施的落实,从源头上规范财经秩序,防范经济风险和廉政风险,县财政局对全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开展了2024年财政监督及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从2024年9月14日开始,至10月12日结束,共抽调县财政局各科室业务骨干16人,会计专家库成员2人,分成5个组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财政票据、内部控制、车辆管理等情况,检查年度为2023年度,必要时延伸检查其他年度相关情况。检查采取定向抽查和“双随机”不定向抽查的方式,选取27家行政事业单位、3家社会组织、1家国有企业开展检查,其中:17家单位仅开展财政票据管理检查、1家单位仅开展专项资金和财政票据管理检查、1家单位仅开展国有企业专项检查。

总体来看,各单位相关支出基本规范,各项财政政策、财务制度执行较好,但部分单位在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次检查共发现28家单位存在78个问题。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会计基础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会计凭证填写不够完整,如存在报销单未填写报销日期等情况;个别单位公务接待支出不够规范,如报销来访人员住宿费的情况;个别单位三年以上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个别单位存在超范围慰问。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个别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六大经济业务的内控制度不够全面和完善,且未全面梳理岗位职责、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的情况;已经制定的内控制度不够规范的情况。

(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内部控制制度在落实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合同要素不全的情况,如网上超市合同中修缮和售后服务中无理由退换货的时间未填写,交货期和交货方式未明确等;政府采购验收不够规范,存在个别采购物品的验收单上验收时间、验收情况等未填写的情况;资产管理不够到位,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中,要求每年年末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但实际单位并未组织开展;印鉴管理不够规范,法人章存放在出纳处缺少书面委托书;个别单位财务人员未及时轮岗交流;采购人与验收人未分离;经营性收入管理不规范;内部监督不够到位,如未进行年度内控自查工作等;国有企业加班制度执行不够规范等。

(四)财政票据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单位财政票据管理有所欠缺。如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后,未在15日内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未制定票据管理制度,或已经制定的票据管理制度不适用等;存在财政票据未及时核销、填写不够完整、使用错误等情况。

(五)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

个别单位公务用车派车单填写不够规范,如审批人未签字,起始里程未标明,用车事由未注明等情况。

三、意见建议

(一)强化财务管理,夯实会计基础

各单位应健全和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会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会计凭证的审核工作,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增强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建设

各单位需进一步增强内控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对现有的内控制度,要遵循适应性原则进行持续修订和完善,切实发挥内控制度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作用。

(三)落实内控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内控执行力度,将内控制度落到实处。落实日常监督,强化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内部控制执行水平。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车辆管理,以及财政票据管理等方面的内控制度落实到位。

(四)抓好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落实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其他单位也要针对此次通报中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举一反三,规范财经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各相关单位整改工作应于2024年12月21日前完成,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局。

(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联系人:季岚,联系电话:0578-6019116。)

庆元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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