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2658578/2024-59291      发布机构: 庆元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12-12 08:50:48

文号:

毛春明代表:

您在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小额采购监督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是“互联网+”背景下政府采购模式的创新,是政府采购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推动全省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财政部已将政采云平台列为全国唯一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试点平台。政采云平台的推广运用也是突破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发展瓶颈的重大技术手段,是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举措,我县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具体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简化平台入驻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等规定精神,政采云平台入驻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严格执行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确保有序竞争。

二、从严管理网上超市。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工作人员每日对上架商品一一严格审查,严禁征集公告中14个商品类目以外的商品上架,特别是商家自主打包组合类商品,从商品上架源头从严管理。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家众多,商品上架便捷,为规范电子卖场平台采购行为,县交易中心委托第三方对网上超市交易开展价格巡检,每月提供检测报告,主要监测庆元县区划采购单位下单供应商确认的交易订单商品,与三大主流电商平台商品进行比价。县交易中心根据监测报告,按照《丽水市“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违规处理指导意见》,对违规供应商进行扣除诚信分、预警谈话、关停、取消网超资格等处理,并将违规情况及处理意见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进一步规范入驻供应商行为,维护丽水市“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全年开展网超价格巡检12期,监测供应商1111家次,抽查商品5211件次,处理价格

(联系人:庆元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姚伟波  18806780543)违约商品45件,查处违规供应商33家次,扣除相应诚信分,并对22家次供应商做出暂停网超协议1-3个月或强制退出等处理,对7家“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商品上架不规范、交易价格较市场价过高等情节较重的违规商家组织预警谈话,并要求限时整改,促进网超供应商诚信经营。

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公布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 年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13 号)文件等相关规定:年度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可通过电子卖场采购。电子卖场采购不能满足需求的,采购人可按照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自行采购。针对分散限额以下自行组织采购行为我局每年组织人员通过现场检查、采购项目抽查等方式对涉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尤其是相关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为的,将处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1-3年禁止政府采购名单。2023年-2024年间我局已对1家代理机构,2家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处以行政处罚。

四、积极落实反馈问题。政采云是我省在全国首创的电子卖场试点平台,在平台不断升级创新的过程中,推进了政府采购信息化,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同时在运行过程中也在逐步改进,逐步完善。我局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收集政采云平台运行中的相关问题,重点是在每年组织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座谈会上反映的政采云问题,会同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一起研究讨论,技术上能从县级层面解决的,我们会及时联系政采云公司解决。如2023年部分供应商提出的政采云平台优化合同模板功能、产品价格比对功能不及时等相关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其他县级层面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会在每年举行的省、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提出讨论。由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统一协调政采云公司解决,确保政采云迭代升级,为我县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更优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积极研究相关政策,逐步完善相关机制,促进我县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庆元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庆元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姚伟波  1880678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