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标准最新变化!我县提高至……
日前,我省出台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政策,进一步完善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机制,再次提高补偿标准,并首次明确天然林管护与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政策一致,从2023年起施行。按照新的政策,我省每年公益林天然林补偿资金达到20.55亿元,较提标并轨前,省级财政资金增加1.67亿元。
?提高标准惠民生。2004年至今,我省12次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补偿标准从2004年的8元/亩提高到目前的最低36元/亩,补偿标准持续位居全国各省区前列。同时,优化分类补偿机制,对主要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县、淳安县等山区26县、国家公园和省级以上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公益林,提高到43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对国家公园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中实施公益林集体林租赁的非国有公益林,提高到55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实行43元/亩和55元/亩补偿标准的面积达3331万亩,占总面积的70%。
据悉,庆元县共有天然林面积115.24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47.3%,其中天然公益林面积98.89万亩、天然商品林面积16.35万亩。2001年,庆元县全面开展森林分类经营工作,2004年开始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停止生态公益林采伐并发放补偿。2016年该县全面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
自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以来,我县发放了森林生态补偿资金6.39亿元,惠及20402户农户,2024年我县的公益林、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偿金为6575.67万元,其中公益林补偿6356.14万元、天然林管护补偿金219.53万元。
绿中掘金,捧稳生态富民金饭碗,我县从2017年开展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有力助推林业金融发展,累计发放公益林收益权质贷款1508万元。
近年来,我县坚持不懈厚植生态底色,通过多年来的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停伐,不断将公益林建设向纵深推进,书写生态惠民新篇章,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