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元县商品住宅小区违法建筑处置意见》(庆政办发〔2022〕22号)文件及违法建筑处置工作要求,本机关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庆元县濛洲街道生态古民居扩建部分房屋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丽开咨估【2024】第08011号)。经评估公司分析、测算,确定上述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及报告使用有效期限内的住宅小区可销售不动产(11、12、13、15、16、19、20号排屋)扩建房屋市场单价为大写人民币伍仟壹佰贰拾元整(¥5120),住宅小区不可销售不动产扩建房屋市场单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壹拾柒元整(¥2217)。
附件:《评估报告》(丽开咨估【2024】第08011号)
庆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0日
附件:《评估报告》(丽开咨估【2024】第080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