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申领!2025年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来啦!
近日,我省发布《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操作细则》进一步促进旧房装修、厨卫改造消费规模扩大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今年补贴范围如何?有哪些标准?一起来看
补贴范围
个人消费者购买用于旧房(2023年1月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的(具体品类见下图),按照上述品类实际购买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且每套房最多可补贴1次,不超过2万元。
补贴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房屋产权人未满18周岁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实施,并提供关系证明。同一套房不可同时享受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两类补贴政策。对于物品和材料发票上注有“已享受国补”字样或备注已享受国补有关信息的,该物品和材料不再享受本补贴。
补贴政策期
本政策适用于物品和材料购置行为发生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2024年已享受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的住房,不再享受2025年补贴政策。
补贴申领
补贴申请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登录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补贴小程序(具体操作见下面),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房产证明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的集体土地上住房需提供)、装修(服务)合同、税务发票、发票查验结果(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浙江省电子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浙里办票)、支付凭证、物品材料清单,装修改造过程现场照片、申领补贴承诺书、银行账号等。申请人应对申领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补贴申请人、合同委托方(甲方)、发票购买方、银行账号均应统一为房屋产权人。
受理审核及补贴发放
各县区、功能区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并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开展实地核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房屋产权人银行账户。
为进一步方便消费者
申报2025年浙江省旧房装修补贴“浙里旧房装修”小程序于2025年3月13日正式上线!消费者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浙里旧房装修”小程序直接访问具体操作如下↓↓↓
1、小程序登录
使用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或者在电脑端小程序面板搜索,进入【浙里旧房装修】小程序,首次使用需先授权登录。
2、补贴预约
【点击预约】按钮,进入预约页面。只能选择五天内的一个时间段,每天分成“早上(09:00-12:00)、下午(13:00-18:00)、晚上(19:00-22:00)”。每个时间段预约固定人数。在预约日期对应的时间段内才能进入“补贴申请”页面,当日内提交补贴申请即可。过期后需重新预约。每天上午8点半开始放第五天的号。
预约成功后,支持取消预约,点击【取消预约】按钮,确认取消后,取消本次补贴申请预约。若要申请补贴,需要重新预约。
3、补贴申请
点击【补贴申请】进入申请页面。仔细阅读并同意《用户须知》。
【同意】后,进入材料准备确认页面,可查看申请补贴需要准备的材料,提前准备,点击【我已准备好】,进入申请页面。
第一步填写申请人信息,按照提示信息准确填写。
银行卡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校验】按钮,校验银行卡信息,校验通过,才可进行下一步,校验不通过,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校验通过后,根据申请房屋正确选择房产性质,选择房产性质:城镇住房或农村住房。点击【下一步】时,强制提醒申请人,当前填写的银行卡号是否为“I 类银行账户”。确认后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填写产权信息
1)选中“不动产权证”时, 填写房屋所在区域、房屋坐落、不动产权证号、产权人(当前申请人,无法修改)、共有情况、房屋面积、不动产权照片。若不动产权证号的年份是2023年及之后年份,需要填写“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2)选中“房产证”,填写房产证号、上传房产证照片,其他信息按表单字段填写。
3)选择“无”,产权人置认是:集体土地。上传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其他证明材料、房屋竣工合格证件材料(材料上需要有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具体到日,可由乡镇街道提供盖章件佐证),其他信息按表单字段填写。
第三步填写装修信息
填写装修开始时间、预计结束时间、装修公司、装修(服务)合同、装修现场照片。注意:装修开始时间的选择范围只能选择本年(2025-1-1至2025-12-31)。
消费者自装的,装修公司一栏填写工人姓名,装修(服务)合同一栏上传同装修工人签订的合同即可。
第四步填写装修物品清单
申请物品材料总金额(元)、预计可补贴金额(元),初始状态默认显示0.00 元。
申请物品材料总金额(元):根据每组发票中填写的物品材料分类金额,自动累计计算。注意:预计可补贴金额为申请物品材料总金额的 15%,最高不超过2万元。
点击【添加材料及材料】按钮,进入添加页面。
1、物品材料分类:
1)按发票上开具的物品名称,填写对应的补贴物品材料分类及金额(含税)
2)非补贴品类目录的材料,无须填写。
2、发票信息
1)输入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仅 2025 年开具的发票)、开具金额、发票附件(发票需详细标注材料名称、数量、单价,全包合同发票应体现工费)、发票查询结果(申请人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浙江省电子发票 综合服务平台—浙里办票上查询发票真伪后上传查验结果照片)。
2)点击【保存】返回上一页面。
3)点击【再记一笔】保存当前发票和物品材料数据,并填写下一张发票和物品。
上传物品材料及发票后,上传购买材料物品和装修(服务)合同的支付凭证,现金支付需要上传收据。点击卡片查看确认申请承诺书,提交数据。
4、结果查询
从首页点击【结果查询】进入,可查看当前审核进度以及当前受理部门、申请物品材料总金额和预计可补贴的金额。后续的审核结果都可以在这里进行查看。
点击申请人后面的“>”,进入申请详情页,即可查看当前审核环节、状态及申请详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