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房屋已被拆迁或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222号三楼D区
联系方式:0578-6113288
序号
权利人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号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胡方考
庆元国用2011第1075号
城镇住宅用地
庆元县松源镇同济新村38幢14号
土地证书遗失
公告单位:庆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