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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竹制家居及30万平方米竹板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5-03-25 10:53:59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浙江金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竹制家居及30万平方米竹板材项目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金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竹制家居及30万平方米竹板材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金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丽水市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金山大道68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看好庆元县竹制品生产的市场前景,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竟得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PD04-24-02地块(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金山大道68号)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并于该地块新建1#生产车间、门卫等,地块总用地面积11890.55m2,总建筑面积25129.60m2,拟于该新建厂房内实施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0万套竹制家居及30万平方米竹板材的生产能力。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目前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环境敏感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

距离

经度

经度

大气环境

薰坑村

119.009528

27.605252

居民区

人群

环境空气二类区

1.7km

薰山下

119.015408

27.603275

居民区

人群

2.3km

良鲤塘村

119.001997

27.594432

居民区

人群

东南

1.8km

石坝村

118.999336

27.588499

居民区

人群

东南

2.3km

黄泥弄村

118.977709

27.588746

居民区

人群

西南

2.3km

坑里村

118.961852

27.594785

居民区

人群

西南

2.4km

草古地村

118.974919

27.590741

居民区

人群

西南

2.25km

屏都镇区

118.967801

27.612892

居民区、学校

人群

西北

1.4km

余村

118.979978

27.615540

居民区

人群

西北

1.0km

明悦新城

118.982588

27.612953

居民区

人群

西北

0.8km

五四村

118.978157

27.615045

居民区

人群

0.8km

坪垟村

118.991547

27.621642

居民区

人群

1.4km

朱村

118.998276

27.615403

居民区

人群

东北

0.5km

五都三村

119.000154

27.614401

居民区

人群

东北

0.4km

五二村

119.003091

27.616794

居民区

人群

东北

1.4km

菇香公寓

118.999540

27.617564

居民区

人群

东北

1.2km

庆元香菇市场

119.001771

27.619171

居民区

人群

东北

1.4km

横山小区

118.995763

27.619123

居民区

人群

东北

1.2km

五都小学

119.001138

27.622669

师生

人群

东北

1.8km

同心新村

119.008734

27.628087

居民区

人群

东北

2.45km

同德新村

119.012747

27.624893

居民区

人群

东北

2.45km

规划住宅用地

118.989186

27.613923

居民区

人群

西北

0.6km

规划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118.995731

27.608903

师生

人群

0.4km

地表水

安溪

地表水

水质、水生生态

地表水Ⅲ类

西南

1.9km

声环境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地下水

项目建设场地不涉及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生活供水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及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等敏感区

土壤环境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不涉及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备注:屏都镇区包含八一村、八二村、八三村、庆元县隆菊中学、庆元县残疾人托养中心等。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预测分析情况

根据分析,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情况如下:

表2  污染治理措施一览表

时段

项目

环保措施

施工期

废气

规范水泥拆包、混凝土搅拌的操作,粉性材料堆放在室内,减少粉尘影响。

噪声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必要的夜间施工在施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审批,并公告周边居民及企业;加强施工管理。

废水

加强用水管理,节约用水;施工人员如厕可借用厂区厕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于建筑垃圾应进行分拣,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应积极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送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严禁随意运输,随意倾倒。

营运期

废水

①厂区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实施设计;

②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庆元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1)有机废气:①调漆、喷漆和晾干均在密闭的房间内进行,除必要进出口外无其他开口,运行时处于密闭状态,运行空间保持微负压状态,通过送风机和抽风机进行换气,各喷漆房喷漆台均配置有过滤棉去除漆雾后,喷漆废气汇同调漆、晾干废气一起收集最终进入一套“多级活性炭吸附(采用碘值不小于800mg/g的颗粒活性炭)”(TA001)处理后由不低于15m(DA001)高排气筒排放。②在上胶和热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脲醛树脂胶产生的游离甲醛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多级活性炭吸附”(TA001)处理后由不低于15m(DA001)高排气筒排放。

(2)木工粉尘:本项目于1#生产车间的第4层和第5层均设置有木工车间,木工粉尘拟设置2套治理设施处理尾气由2根排气筒排放,即木工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2、TA003)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DA003)高空排放。

(3)喷漆前砂光、打毛粉尘:本项目使用的是立式砂光机,除进出料口外,砂光过程于密闭环境中完成,产生的砂光粉尘于砂光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管道收集;于打毛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砂光、打毛粉尘总收集效率约为80%,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

(4)喷漆臭气:本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东侧规划中等专业学校用地,距离约400m,距离较远,可最大幅度地减少恶臭浓度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另外本项目涂装均位于密闭的喷漆间内进行,喷漆房为微负压,可最大限度的减少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收集效率约90%,处理效率为90%;上胶和热压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约60%,处理效率为90%;有机废气经过处理后可有效减少大部分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另外,企业将于厂区和厂外种植绿植,尽量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恶臭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5)碳化、烘干异味、竹条存储异味:通过加强仓库和碳化、烘干车间通风换气,同时厂区和厂外种植绿植,尽量减少异味(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异味(恶臭)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

合理布局;合理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安装消声器;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加强厂区绿化。

固废

边角料、竹质粉尘、次品、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吸附棉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妥善贮存,最终委托专业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位于1#生产车间1F,面积约80m2。

地下水

1#生产车间、化粪池划分为一般防渗区;

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风险防范措施

①围堰、防火堤、报警系统、消防器材等;②自动检测仪器、超限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③消防排水收集系统,包括收集池、管网、截断装置及排水监控系统;④建立事故风险紧急监测系统,特别是事故状况下应急措施;⑤应急池及其他,事故池容积40m3。

经过预测分析,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金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竹制家居及30万平方米竹板材项目选址位于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金山大道68号,项目选址符合《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及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公众参与未收到相关意见及建议;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拟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于本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本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浙江金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竹制家居及30万平方米竹板材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金驰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市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金山大道68号

联系人:周任勇        联系电话:1358715595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莲都区丽南花苑1幢副楼2楼   

联 系 人:李志     联系电话:0578-2142255

(3)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联系电话:0578-605 0780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