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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庆元县五都工业园区污水预处理站工程环境保护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5-03-25 14:10:00点击数:

庆元县五都工业园区

污水预处理站工程环境保护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庆元县五都工业园区污水预处理站工程

建设单位:庆元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庆元县五都工业园区污水预处理站工程位于庆元县五都工业园区五都大桥桥下地块,总设计规模500m3/d,设计运转周期24h/d,废水处理出水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尾水就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服务范围为五都工业区内已建或拟建的工业企业及生活污水,企业主要以竹制品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为主。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工程主要采用地上式碳钢防腐箱体,污水处理采用二级处理工艺,其主要工艺为“调节池→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污水处理系统控制采用集中控制。

项目建设地点:庆元县五都工业园区五都大桥桥下地块。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如下表。

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序号

名称

经度

纬度

相对厂界距离/m

方位

环境功能区

保护内容

大气环境

1

泥潭

119.0073966

27.62025352

35

西

中心城区人居环境保障区(IV-1-1)空气环境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居民人体健康

2

五一村

119.0060501

27.61745866

230

西

3

五四村

119.0074314

27.62239929

240

西

4

上岙

119.0046795

27.62111182

280

西

5

五二村

119.0038078

27.61805411

400

西

6

香菇小镇

119.0003316

27.61867101

500

西

7

济下湾

119.0020938

27.62361164

520

西北

8

同德联合社区

119.0162398

27.62426074

610

东北

9

黄田

119.0110202

27.62565549

620

东北

10

同心新村

119.008735

27.6276135

720

东北

11

五三村

119.0017156

27.61456187

760

西南

12

山后塘

118.9983468

27.62265141

800

西北

13

朱村

118.9980035

27.61564548

950

西南

14

洋头

119.020365

27.62374039

1200

东北

15

五四村

118.9926069

27.61666472

1200

西南

16

坪洋村

118.9916198

27.62190039

1480

西北

17

熏坑村

119.0104167

27.60520633

1600

18

祝家洋

119.0264966

27.62618656

1700

东北

19

瓦窑坪

119.021336

27.63178702

1700

东北

20

竹下门

118.9904986

27.61343534

1800

西南

21

熏山下

119.0159099

27.60353263

1900

22

岙后村

119.0288676

27.62376185

1900

23

牛路洋

119.0176453

27.63659354

1910

东北

24

坑头村

119.0225805

27.6339757

1930

东北

25

会溪村

119.0261854

27.63135786

1980

东北

26

白砍洋

118.9857243

27.6202267

2000

西北

27

底村

119.023235

27.63950105

2270

东北

28

上源

119.0154351

27.64079924

2400

东北

29

良鲤塘

119.0051918

27.59626921

2500

声环境

30

泥潭

119.0073966

27.62025352

35

西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水环境

31

松源溪

/

/

邻近

松源溪庆元农业用水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III类标准

 

农业用水区

三、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有施工区、材料堆场、土建施工区、弃渣场等临时生产区域,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以及生态环境均会有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都是可控的,而且是短期的,随着项目施工完成,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因此不会对当地的整体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说明: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废气占标率均小于10%,废气排放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由此可见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污水预处理站工程,尾水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流入庆元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放排入松源溪。项目不直接向周围水体排放废水。项目附近水环境仍可维持现有水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厂界四周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四周声环境可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因此,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各声源产生的噪声衰减至各厂界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有其相应出路或综合利用途径,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落实对厂区按国家相关标准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并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对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和排水管道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防止污水泄漏重大事故发生或者事故处理不及时而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经落实处置途径后,项目营运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不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施工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扬尘:施工过程中对马路和建设地点采取洒水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施工泥浆废水经泥浆处理池处理,上层泥浆循环使用,下层的泥浆渣外运处理。施工器械设备应保证完好,防止产生漏油现象,并控制施工过程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

施工噪声:不进行夜间施工、不使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限制大型载重车辆的车速,并要求车辆在施工场地附近禁止鸣喇叭,选择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弃土、废弃建筑材料和生活垃圾。

(1)弃土。项目厂区土地平整过程中挖方量全部回填,不产生废弃土石方。

(2)废弃建筑废料。各种建筑材料(如砂石、水泥、砖等)将产生建筑垃圾按照市容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所以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临时施工营地垃圾桶收集,每天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运营期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汇总见下表。

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污染防治措施

具体内容

预期效果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巡逻和设备检修,避免设备破损导致污水通过地表径流或者地下水进入松源溪。

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污水预处理站和松源溪之间可设置污水收集池,以保证在事故情况下,污水不会大量进入松源溪。

其它污水防治对策均可防止本项目对松源溪的影响

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水泵、鼓风机等设备安装减振垫。

噪声达标排放

鼓风机的进、出气口设阻抗复合式消声器。管道、阀门接口采用缓动及减振的挠性接头(口),挠性接头(口)可有效地阻断噪音并防止振动的传播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各污水处理模块进行密闭收集后经“活性氧除臭装置+喷淋塔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达标排放

水污染防治对策

1、制定严格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指定专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定期检修设备,确保设施持续稳定运行;及时了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转情况,保障正常运行。对进水和出水水质要定期监测,根据不同的水量和水质及时调整处理单元的运转状况,以保证最佳的处理效率。

达标排放

1、建立可靠的运行监控系统,包括计量、采样、监测、报警等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调整运行参数,以控制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2、为防止废水量过大,造成冲击负荷,以及pH、有毒物质和水温等因素,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率下降,应加强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和管理,严格禁止超标排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3、加强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关键设备要配备足够的备件,一旦事故发生能够及时处理。

4、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记录进厂水质水量变化引起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和尾水水质变化状况,尤其要记录事故时的工况,以便总结经验,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栅渣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污泥及时由吸粪车外运,最终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沉沙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庆元县五都工业园区污水预处理站工程位于庆元县五都工业园区五都大桥桥下地块,汇合各部门意见,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符合自然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及负面清单的要求。项目本身是一项环保工程,建成运行后有利于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削减区域排污量。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处理处置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预测分析结果也表明,项目实施后能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同时,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建设单位在建设运营过程中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认真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保管理。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庆元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斌   联系电话:15067792839

七、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81号金峰大厦7F

联系人:汪工

单位电话:0571-56062626    

八、生态环境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地址:浙江省庆元县濛州街222

联系电话:0578-6271127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等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中如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众提出意见等起止时间: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庆元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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