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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5-03-25 14:10:02点击数:

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4〕28 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64 号)及解读函(浙环发〔2018〕10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庆元县S329省道和济川路口交叉路口南侧南门洋地块

建设单位:庆元县人民医院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拟投资65718万元,利用位于S329省道和济川路交叉路口南侧南门洋地块新建院区及配套设施(主要为西侧新建一条24m宽次干道),实施“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预计本项目投产后全院床位600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坐标/m

方位

与项目边界距离(m

性质,规模

环境质量目标

X

Y

大气环境

R=2.5km

现状

西门村

119.052753870

27.619702003

西北

980

村庄,约1168

GB3095-2012二级标准,TJ36-79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东门村

119.058553855

27.620674927

西北

810

村庄,约486

北门村

119.052105824

27.626082261

西北

1610

村庄,约1154

城北村

119.053206871

27.629602660

西北

1910

村庄,约648

南门村

119.053096900

27.618779947

西北

890

村庄,约1580

咏归社区

119.054137598

27.624090720

西北

1310

社区,约5455

新建社区

119.058772455

27.625742961

1350

社区,约6513

后碓村

119.068278204

27.624949027

东北

1364

村庄,约1022

上叶村

119.065558444

27.624128271

东北

1220

村庄,约775

吴宅村

119.069195519

27.623323609

东北

1287

村庄,约846

姚家村

119.066631327

27.626241852

东北

1474

村庄,约1322

大坂洋村

119.068664442

27.623868097

东北

1315

村庄,约1322

大济村

119.071260820

27.606532980

东南

885

村庄,约2000

周墩村

119.082622657

27.624117542

东北

2285

村庄,约744

道岗村

119.077424536

27.594629337

东南

2285

村庄,约305

街尾村

119.069538842

27.625203837

东北

1480

村庄,约872

半岙村

119.050369697

27.598132397

西南

2000

村庄,约792

玉田社区

119.064973722

27.625678588

东北

1382

社区,约3358

洋墩社区

119.078234563

27.626107742

东北

1900

社区,约3354

濛洲社区

119.059673677

27.614812959

160

社区,约9000

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

119.055993686

27.617184032

西北

485

学校,约2209

庆元中学

119.067934881

27.619844783

东北

876

学校,约 4490

庆元县实验小学

119.058075080

27.618965019

西北

630

学校,约 1642

庆元县城东小学

119.078942667

27.623739351

东北

1150

学校,约 1271

庆元县人民政府

119.057582157

27.622342015

西北

1030

行政办公

庆元县交通运输局

119.055339830

27.615647221

西北

500

行政办公

庆元县民政局

119.059534805

27.619064356

630

行政办公,5个科室

庆元县公安局

119.057700174

27.620727325

西北

840

行政办公,10个科室

庆元县财政局

119.064185755

27.620770241

东北

830

行政办公,10个科室

庆元县水利局

119.057389038

27.622658516

西北

1054

行政办公,10个科室

庆元县税务局

119.062394040

27.621006275

835

行政办公,11个科室

规划

二类居住用地

/

/

西

25

/

GB3095-2012二级标准

水环境

附近内河

松源溪

/

/

1084

/

GB3838-2002III类标准

纳污水体

松源溪

/

/

西北

2700

/

GB3838-2002III类标准

声环境

R=200m

医院病房

/

/

/

/

医院,约600张床位

GB3096-2008 2类、4a类标准

濛洲社区

119.059673677

27.614812959

160

社区,约900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后期施工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的作业环节有:建筑材料运输和装卸、平整场地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为避免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施工工地要定期洒水,施工建筑要设置滞尘网,施工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减速行驶以及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大气污染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泥浆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泥浆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施工噪声会对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因此,要求项目施工方必须严格实施工程分析中提出的相关噪声治理措施,尽量将高噪声工序安排在白天非休息时段进行,将项目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水平。施工噪声随施工期结束而结束,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定期清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清运,运送到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场地进行处置,项目开挖土方全部用作回填土,剥离出来的表土临时存放,后期用作场区绿化用土,项目无永久弃土产生。项目在生活区设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的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扰动地表、改变区域地形地貌、破坏植被和动物栖息地、造成水土流失等,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随着植被恢复,施工影响逐渐消除,同时本环评要求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报告中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1.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该建设项目存在一定潜在事故风险,只要建设单位加强风险管理,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该项目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于下表

2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防治项目类别

防治措施

施工期

废水

泥浆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明沟,收集后外运处理;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厕所,及时委托清运处理

废气

项目四周周边设置不低于2米的遮挡围护设施、路面硬化、粉状物料遮盖洒水,设置密目网,车辆冲洗,物料密闭运输,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搅拌站;加强汽车运输的合理调配;采用环保漆和水性涂料,减少废气挥发量

噪声

封闭施工,禁止夜间施工,特殊情况需公告;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在项目场界和高噪声设备四周设置临时隔声屏或移动式隔声屏

固废

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定期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废油漆桶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生态

时堆置场地应采取临时防护、排水措施;按照水土保持报告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营运期

水污染防治措施

感染楼废水

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其他废水消毒、脱氯预处理

特殊性质废水

降温中和、消毒等预处理后再进入院区污水处理主体工艺

食堂废水

隔油沉淀、化粪池处理再进入院区污水处理主体工艺

生活污水

化粪池处理再进入院区污水处理主体工艺

其他医疗废水

消毒进入院区污水处理主体工艺

其他

新建厌氧+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站臭气

污水处理站采用埋地式,全密闭;恶臭气体有效收集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集中排放。

食堂油烟

厨房油烟经净化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达标排放。

汽车尾气

地上汽车尾气经空气扩散,对环境影响不大。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风机收集后由风管引出至排风竖井排放(机械排风)

中药熬制废气

活性炭吸附塔

病房等消毒异味

通过自然通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暂存房位于院区南侧,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医疗废物

医院西南侧设一医疗废物暂存间,贮存间必须保证有足够的面积和容量(至少应有容纳5天的废物量),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治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采取防治渗漏和雨水冲刷措施,并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易于清洁和消毒,并具备低温贮存或防腐条件;医疗废物暂存间还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污水处理站固废(栅渣、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

每年定对污水站固废进行清淘,清掏前需进行污泥监测,污泥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污泥处理站产生栅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应严格经过消毒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废活性炭定期委托处理,袋装暂存

噪声

水泵、风机等

设置独立房间,隔震垫、消声器等隔声降噪

发电机房

隔声装置

空调主机

设置消声、隔振及隔音屏

道路交通

采用SMA-13沥青马蹄脂低噪声路面、绿化等

绿化美化

搞好厂区绿化,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降低噪声。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庆元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的要求。运营中资源消耗、污染物产生指标较低;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功能要求。项目的建设还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自2020617日起至202071(不含节假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庆元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庆元县S329省道和济川路口交叉路口南侧南门洋地块

联系人:项伟勇  联系电话:13757096886

2)环评机构: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81号金峰大厦701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71-56062626

3)环保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222

联系电话:0578-6271127

 

 

 

 

发布单位:庆元县人民医院

202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