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庆元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红十字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上级红十字会有关红十字工作的部署,指导和推动各基层红十字会工作。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负责应急预案制订、红十字救援队伍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等各项备灾救灾工作。建设和管理红十字备灾救灾设施。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有关响应程序,在辖区内发出赈灾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3.开展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依法开展和推动人体器官(遗体、组织) 捐献工作。
5.协助政府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红十字服务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6.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患者、病毒感染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7.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8.依法开展募捐活动,设置和管理公共场所红十字募捐箱,依法处分募捐款物。
9.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公益事业。
10.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省市红十字会部署,参加国际人道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1.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庆元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包括:红十字会本级预算,该部门预算即为单位预算。
二、2025年庆元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庆元县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116.72万元。
(二)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收入预算116.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1万元,增长6.48%,主要是依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72万元,占100%。
(三)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支出预算116.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1万元,增长6.48%,主要是依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2.07万元,占70.31%;日常公用支出8.65万元,占7.41%;项目支出26万元,占22.28%。
(四)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6.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万元。
(五)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1万元,增长6.48%,主要是依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2万元,占94.52%;住房保障支出6.4万元,占5.4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事务95.32万元,主要用于庆元县红十字会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庆元县红十字会的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6.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8.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红十字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庆元县红十字会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9万元,增长6.00%,主要是办公用品购买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庆元县红十字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庆元县红十字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或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红十字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6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