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单位预算
索引号: 734508663/2025-60719      发布机构: 贤良镇      发布时间: 2025-03-27 2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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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优化升级农业产业结构,大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推进二、三产业发展。

3.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 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村级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4.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等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7.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庆元县贤良镇政府部门预算为贤良镇政府本级预算。

二、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657.42万元。

(二)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657.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6.45万元,增长13.16%,主要是国有资产租金增加及人员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6.74万元,占83.2%;上年结转结余110.68万元,占16.8%;。

(三)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657.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6.45万元,增长13.16%,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和项目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78万元、农林水支出11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9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84.48万元,占73.7%;日常公用支出46.49万元,占7.1%;项目支出126.45万元,占19.2%;

年终结转结余110.68万元。

(四)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7.4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57.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78万元、农林水支出11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96万元。

(五)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7.4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76.45万元,增长13.16%,主要是人员支出和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78万元,占76.48%;农林水支出110.68万元,占16.84%;住房保障支出43.96万元,占6.6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占502.7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部门的人员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61.6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49万元,主要用于一事一议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43.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0.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6.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1万元,增长(下降) 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单位、业务单位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年初忘记编制三公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年度执行过程中,根据县政府公车购置计划批复情况,再予以调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务人员年初忘记编制三公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8万元,增长6.85%,主要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或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26.4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用于防汛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中央财政对地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专门用于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资金。

庆元县贤良镇人民政府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