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2658332/2025-60774      发布机构: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03-31 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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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四)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实施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

3.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才开发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参与指导和协调全县人才选拔、培养、引进等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4.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社会保险调剂制度和组织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具体承担公务员工资福利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编外人员的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社保中心和就业处预算。

二、2025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335.67万元。

(二)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3335.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9.3万元,增长1.5%,主要是工资薪金有所增长。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35.67万元(上年结转109.22万元),占94.0%;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6.0%。  (三)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3335.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9.86万元,增长3.09%,主要是工资薪金有所增长。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9.22万元、农林水支出1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45万元、其他支出20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98.56万元,占41.9%;日常公用支出152.90万元,占4.6%;项目支出1784.21万元,占53.5%。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35.6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135.67万元、政府性基金20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9.22万元、农林水支出1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45万元、其他支出200.00万元。

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5.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9.84万元,下降2.48%,主要是厉行节约、缩减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9.22万元,占95.6%;农林水支出15.00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121.45万元,占3.9%。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1506.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事务16.14万元,主要用于社保经办(含信息中心)的相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事务4.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324.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部门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事务730.94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政策落实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事务273.81万元,主要用于关于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142.46万元,主要用于关于离休两费、高龄补贴、军转干补贴、劳模津贴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21.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51.4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398.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152.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200.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20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欠薪应急周转金。

(八)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5.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6.5%。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及兄弟县市工作人员来庆调查考察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4.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减少4.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社保中心、就业处等2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7.48万元,增长79%,主要是2025年局本级与下属2家单位进行并账。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784.2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件:2025年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