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庆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7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222号三楼D区
联系电话:621627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宗地/宗海号 | 不动产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1 | 姚安利 吴平荷 | 农村宅基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庆元县松源街道西门村鹭鸶岙23-1号 | 331126002005JC00007F00010001 | 宗地面积90.28/房屋建筑面积338.16 | 住宅 |
公告单位:庆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