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华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辅助生育补助对象政策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正如您所说,近年来,浙江省出生人口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根据浙江省统计局数据,2022年全省出生人口约为58.2万人,较2021年减少约10万人,出生率降至7.2‰左右。这一趋势与全国人口老龄化和生育率下降的大背景一致。随着出生人口的减少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浙江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率减去死亡率)持续下降。2022年,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仅为0.7‰,接近零增长甚至负增长的临界点而,庆元县作为山区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人口外流和生育意愿较低,出生人口持续减少尤为明显。为应对当前人口形势挑战我县2023年6月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庆委办发〔2023〕38号文件。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大支持生育政策激励
强化生育服务保障。健全生育全流程服务体系,加强对女性孕产前后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保障孕产妇身心健康。落实省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和提升儿童医疗保障待遇的有关规定 ,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将灵活就业人员等纳入生育保险范围 。加强儿科医师培养,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至少配备1名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截至目前我县0-6岁儿童户籍数7550人,常住0-6岁儿童5800人,已配置儿科医生73人。
二、完善托育服务体系
推进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便捷供给,大力完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布局,新建社区按照每托位的标准配置托育服务设施,未满足托位标准配置的待建、在建和已建成社区要通过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快增配。2025年6月联合县教育局新增加中心幼儿园托育部开设托班1个。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幼儿园托育部14家。
三、降低养育教育成本
自2023年1月1日后由同一对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育第二孩、第三孩且现千人1个以上家庭存活子女数量为二个子女、三个子女的家庭(其中第二孩、第三孩子女户籍且父母中至少一方户籍为庆元县户籍),给予第二孩 400元/月、第三孩 600 元/月育儿补贴至3周岁满止。2025年全年出生人口共1086人,发放育儿补助98.22万元。
四、促进儿童健康发展
规范开展产前筛查、诊断、治疗,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构建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优化婚前和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孕妇发放500元的孕期补助。截至目前庆元县享受该项政策561人次,补助金额28.05万元。
您在提案中建议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生育补助政策,根据2025年2月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第二大点:加强优生服务保障。第四小点:强化辅助生育支持。完善辅助生殖、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设置,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障范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的困难家庭,按政策生育确需辅助的,在具备辅助生殖资质医疗机构接受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后,自费部分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助,累计不超过1万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扩大补助对象范围。和市级部门对接获悉,市级已在拟定方案中,市级文件下发后,我县可以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同步扩面。
我们相信,通过以上多方面的努力,能够切实有效地提升生育政策群众惠及面,切实为庆元县生育群体生育养育全过程保驾护航,提高我县人口出生率。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庆元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县卫生健康局 黄毅,联系电话:6386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