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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首笔!住房公积金付首付!

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5-07-09 09:02:02 来源单位: 庆元融媒 作者: 记者 姚建峰 通讯员 吴巧涵 编辑: 方洁 点击数:

“太好了,公积金能支付首付款,压力小了许多!”近日,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庆元分中心办事窗口,市民杜女士与丈夫吴先生成功办理了庆元首笔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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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杜女士夫妻俩看中了我县一品梦居小区一套新建商品房,首付款需要100.3642万元,资金压力较大。考虑到小夫妻正是干事创业的时候,吴先生的父亲愿意将其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提取用于儿子儿媳购房,但是不知道能否办理,于是来到窗口咨询。

“缴存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工作人员的话,让一家人吃下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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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2023年11月,丽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政策支持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今年4月28日起,公积金政策又有新升级。

“4月28日起,公积金除了可以用于支付新建商品房首付款外,丽水还推出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公积金都可用于支付首付!”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庆元分中心业务科负责人吴春辉说。

公积金政策这么好又该如何办理呢?这份指南请收好

政策亮点

覆盖人群广: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均可申请。

两种办理方式:资金可直转交易监管账户或售房人账户。

流程简化:线上线下结合,数据共享减少材料重复提交。

灵活解冻:合同失效可申请撤销,保障资金安全。

申请材料及流程

方式一:资金转入监管账户

1.申请材料:买卖双方携身份证+买卖合同+资金监管协议到公积金中心。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关系证明材料。

2.流程:买卖双方现场签订承诺书,资金直达监管账户。

3.若交易终止,资金原路退回。

方式二:资金转入售房人账户

1.申请材料:买卖双方携身份证+买卖合同+买房人I类银行卡到公积金中心。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关系证明材料。

2.流程:买卖双方现场签订承诺书→冻结公积金账户资金→告知完成过户后资金即刻解冻支付。

3.若2个月内未完成交易,自动解冻。

重要提醒

1.提取金额+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

2.转入卖方个人账户的,交易完成后需告知公积金中心,若公积金中心通过共享数据无法核验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

3.已办理提取支付首付业务的,同一房产不可重复提取首付款(符合其他政策除外)。

4.建议买卖双方提前沟通支付方式,备齐材料高效办理。已有自筹资金支付首付的职工,仍可按原政策提取公积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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