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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 庆元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庆元县黄田镇姚村村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002658201/2025-62442 发布机构:庆元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2025-08-25 17:20 文号:庆发改价〔2025〕1号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002658201/2025-6244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庆元县发改局

  • 成文日期:

    2025-08-15

  • 文号:

    庆发改价〔2025〕1号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KQYD02-202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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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田镇公共服务平台:

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丽水市民政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墓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丽民〔2020〕36号)规定,经成本调查,结合黄田镇姚村村实际情况,现就黄田镇姚村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使用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定价标准

1.墓穴使用费:双穴墓基准价6200元,单穴墓基准价4500元,以上价格为最高销售价。

2.本通知墓穴使用费标准中包括了土地使用、墓穴建设费用、墓区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公墓管理费用和预留维护经费。

3.进(退)穴费200元、墓碑刻字服务费200元。

二、相关要求

1.公益墓区建设管理单位在制定墓穴使用费,要坚持公益非营利原则,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公墓规范正常运作。

2.公墓单位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醒目位置做好价格公示,不得收取规定或协议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设立或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6日起执行。

附件: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 庆元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庆元县黄田镇姚村村公益性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pdf

庆元县发展和改革局

庆元县民政局

2025年8月15日